全国将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行动”!严处这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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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记者张荣典)据农业和农村事务部28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消息,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交通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从6月初至9月初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非法生猪运输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通知指出,通过百日运行,建立农业、农村、交通、公安等多部门生猪运输合作监管机制,构建以省际边界公路出入口、重要枢纽县为重点的监管网络,完善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查处和公布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形成长效机制,有效防止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
通知要求,编织密集的生猪运输监管网络。有必要深入分析该县生猪运输的特点。农业和农村部门应与交通和公安部门一起,统筹利用部门资源,科学设置检查站,确保猪只在进出时不离开空档案。
通知要求,加大对生猪运输的检查和控制力度。地方农业和农村部门要会同交通、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统筹利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确保派出督察员。各现场检查员应严格检查生猪检疫证书、牲畜耳标、生猪运输车辆记录表、生猪临床卫生、运输车辆清洗消毒等。交通部门应组织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管理单位,依托公路超载控制站和收费站,配合农业和农村部门全面做好联合防控工作,及时通知农业和农村部门可疑车辆,并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公安部门应协助农业和农村、交通部门对生猪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处置妨碍检查、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
通知要求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非法运输生猪的,将在当地处理,不得劝返。对无检疫证明的生猪、牲畜耳标和无备案的运输车辆,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货主应负责就地隔离观察15天。对发病、死亡或检出非洲猪瘟阳性的猪,必须坚决淘汰,不得给予补贴。非法托运人和承运人应依法受到严惩;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通知要求,严格生猪车辆备案管理。当地农业和农村部门应对生猪运输车辆实行动态备案管理,发现备案车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地应立即通知备案地取消备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受理生猪检疫申报时,应当严格检查车辆记录,不使用或者承诺使用记录车辆的,应当予以纠正;拒不改正的,不予发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货主和承运人按规定对生猪运输车辆进行装卸前和装卸后的清洗消毒。
通知要求,加强生猪运输信息监管。加快推广“木云通”车辆备案系统,确保与动物检疫电子认证系统的对接在6月底前完成。为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生猪收购和贩运单位及从业人员的管理,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尽快在“沐源通”系统中增加收购和贩运模块,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各地农业和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网络非法销售生猪的新趋势,安排专人监控网络平台的本地销售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公安部门核对。公安部门要以“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为重点,积极运用大数据引导和调查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研究判断模式和集群作战模式,深入挖掘犯罪链条,彻底摧毁犯罪网络。(中信经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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