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拟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主经纪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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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通知,计划推出银行间外汇市场主要经纪业务,支持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和外币对市场交易。使用交易中心主经纪功能的主经纪必须支付每月1万元的主经纪服务费。准备工作完成后,主券商和主券商客户可以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上线日期。
根据通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主经纪业务是指主经纪客户通过交易中心系统的主经纪功能,以主经纪的信用和/或名义与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主经纪人交易结束后,系统自动分成两个交易:一个是主经纪人和交易对手之间的交易,另一个是主经纪人和客户之间的背靠背交易。
关于业务安排,通知介绍了五个方面。
营业范围
主要经纪业务支持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和外币对市场交易。其中,人民币外汇市场的主要经纪业务仅适用于cibm direct的外汇风险管理。
参与主体
主要经纪人。主经纪商应具备有效的交易对手、充足的双边信贷额度、高交易活跃性和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国内人民币外汇市场的做市商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请成为人民币外汇的主要经纪人;做市商和外汇对市场的成员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请成为外汇对的主要经纪人。
主要经纪客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cibm direct)的直接投资模式下,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3号》等相关监管要求的外国投资者可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境外非银行会员和选择主要经纪业务的境外银行会员。他们需要向交易中心申请成为主要的经纪客户;做市商和银行间外币对市场的成员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请成为主要的经纪客户。
交易品种和交易模式
人民币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市场的主要经纪客户可以通过询价方式,基于银行间债券投资相关的风险对冲,进行远期、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
外币对市场。外汇对市场的主要经纪客户可以参与即期和远期、掉期等衍生交易。匹配(odm)和查询交易(包括rfq和esp)模式下的外币对,作为交易接受者或交易发起者。
规则和协议
主经纪商和主经纪客户通过交易中心系统开展主经纪业务,应遵守《银行间外汇市场主经纪业务指引(试行)》、交易规则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协议。
主经纪商与主经纪商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遵循双方签订的主经纪商协议。
电荷排列
使用交易中心主经纪功能的主经纪必须支付每月1万元的主经纪服务费。
在业务和制度准备方面,通知介绍了在业务备案方面,愿意担任主经纪商或主经纪客户的做市商或银行间外汇市场(包括人民币外汇市场和外汇结对市场)会员,可以在签订双边主经纪协议后,向交易中心提交《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主经纪业务备案表》,同时提交主经纪协议复印件备案。
其中,愿意成为主要经纪客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应根据《关于实施和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相关安排的公告》(中汇交公告[2020]7号)及交易中心相关市场准入规定,申请成为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会员。
系统准备包括三个内容:
界面修改。交易中心将cstp接口转换指南发送给需要使用cstp接口的主代理,主代理完成接口转换后向交易中心申请测试和验收。
权限配置。主经纪商应根据主经纪商与主经纪客户签订的主经纪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交易中心提交《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主经纪业务参数配置申请表》,交易中心将据此完成业务范围和权限配置。
在线商务。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主经纪和主经纪客户可以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网上交易日期。(中信经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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