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本篇文章305字,读完约1分钟
4月14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从2020年4月15日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国内销售选择性关税征收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函[2016]40号)中规定的国内销售选择性关税征收政策试点将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2016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扩大国内销售选择性征收关税试点,将于同年9月1日实施。
国内销售选择性关税征收政策是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通过“二线”在国内销售的货物。根据企业的申请,根据其相应的进口物资或实际检验情况征收关税,并按规定征收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选择对进口物资征收关税的,还应当征收关税和税款利息。
财政部网站截图(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15日起,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地址:http://www.huangxiaobo.org/hqxw/111490.html
免责声明:环球商业信息网为互联网金融垂直领域下的创投、基金、众筹等项目提供信息资讯服务,本站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环球商业信息网的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