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放宽防疫物资出口条件 这些企业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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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新闻社4月25日报道,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要求加强非医用口罩出口质量监管。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符合中国或外国的质量标准。进一步规范医用材料出口秩序。自4月26日起,产品通过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温度计等出口企业必须在报关时提交书面声明,承诺其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海关将根据商务部提供的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名单进行核查放行。
与以前的政策相比,可以发现公告没有提到需要药品监管部门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此前,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文件,规定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器、红外温度计的企业在向海关申报时,必须提供书面或电子申报,承诺出口产品已获得中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并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验放医疗器械产品。
据了解,在疫情期间,许多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如检测试剂和医用口罩,是由出口国认证,但没有获得国内药品监管当局的注册生产证书。三个部门发布的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公告,无疑是对这些企业出口要求的放松。
4月25日,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发布了一份已获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用材料制造商名单。
标题:三部门放宽防疫物资出口条件 这些企业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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