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调整清明节期间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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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王宁
3月31日,正商研究所发布通知,调整2020年清明节期间部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限价范围。
根据通知,自2020年4月2日结算以来,糖、菜籽油、玻璃、纯碱和尿素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6%,限价调整为5%;菜籽粕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限价调整为6%;棉花、棉纱、pta和甲醇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限价调整为7%。
交易于2020年4月7日恢复后,自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没有限价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上述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限价范围为:白糖、玻璃,纯碱和尿素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5%,限价为4%;菜籽油和菜籽粕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6%,限价为5%;棉花、棉纱、pta和甲醇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7%,限价为6%。
根据本规则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价格限额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编辑孙倩)
标题:郑商所调整清明节期间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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