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信托“汇融50号”延期后再违约 投资者认为其未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
本篇文章1099字,读完约3分钟
金融协会(上海实习记者林汉耀)近日,有投资者向金融协会记者爆料,吉林信托容晖第50号广越化工项目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容晖第50号”)被推迟后违约。6月24日,吉林信托向投资者发出通知信,称信中未完全收到容晖第50融资方支付的第6、7次回购价款。
投资者向财联社反映,根据吉林信托此前宣布的受益人大会决议,吉林信托应于5月29日、6月8日和6月28日向投资者支付信托第六、第七、第八期的净收入,但吉林信托仅支付了第六、第七期应付投资者资金的30%左右,而第八期未支付。
据吉林信托官网查询,4月23日,吉林信托宣布了受益人大会决议,受益人同意“每个信托计划的预定期限在原信托期限的基础上延长3个月零25天。”同时,2020年4月20日前到期的每个信托计划信托的净收入将于4月20日支付,2020年4月20日后到期的每个信托计划信托的净收入将作为每个信托计划的原始信托。
关于延期一事,吉林信托在通知信中表示,由于疫情和经济低迷等因素,该金融家的生产未能达到预期,导致现金流紧张。他还表示,他将继续履行受托人职责,并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必要措施,敦促融资人和担保人履行合同义务,努力尽快终止信托计划。
然而,投资者向金融协会记者反映,吉林信托没有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没有及时披露信息。投资者表示,在容晖50号抵押物被查封之前,吉林信托并不知道这件事,一些投资者在确认之前咨询了吉林信托。
据调查,去年11月,商祺银行以容晖50号抵押人李静的名义,向容晖50号融资人光越化工提起金融贷款诉讼,被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查封13处房产,根据投资人向采莲社记者提供的担保合同,上述被查封的房产与容晖50号抵押房产存在诸多重叠。
关于扣押容晖50号抵押物及安排延期付款的信息披露,采莲记者采访了吉林信托进行核实,但截至发稿时,吉林信托未予回复。
早在2019年8月19日,吉林信托就因“长期严重缺乏治理机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被吉林银监局罚款40万元。
据吉林信托官网披露,吉林信托于2018年3月5日设立了容晖50号(一期),金额为5580万元。此后,截至2018年7月16日,共分10期,信托总规模2.6亿元,期限2年。融资方为广越化工,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建设。还款来源为广粤化工的经营收入或抵押物处置。
担保方式为李晶名下的青岛山东路10号(1-3层)及二期工程的一块土地抵押。上述两项抵押物的评估总价值为45568.52万元,抵押率为57.06%。此外,广悦化工实际控制人山东祥昌物流有限公司和青岛尹仲SDIC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广悦化工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标题:吉林信托“汇融50号”延期后再违约 投资者认为其未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
地址:http://www.huangxiaobo.org/hqxw/104076.html
免责声明:环球商业信息网为互联网金融垂直领域下的创投、基金、众筹等项目提供信息资讯服务,本站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环球商业信息网的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