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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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据央行官方网站19日消息,为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推进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要求,进一步方便债券投资者,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促进中国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央行和证监会联合宣布,同意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互联互通(以下简称“互联互通”)。
两个部门明确表示,互联互通是指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通过两个与市场相关的基础设施机构进行连接,买卖两个市场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电子交易平台可以共同为投资者提供债券交易等服务。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机构等基础设施可以共同为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债券发行、登记和托管、清算和结算、付息等服务。
这两个部门要求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机构之间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机构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之间开设名义持有人账户,以记录所有名义持有债券的余额。债券名义持有人出具的债券持有记录是投资者享有债券权益的法律证明。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的投资者适宜性等监管要求。
央行和证监会表示,将加强监管合作与协调,通过互联互通共同监管债券发行、登记、交易、托管、清算和结算。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应完善相关规则,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风险控制,按照各自职责提供合格投资者参与互联互通相关服务,加强对各种市场行为的一线监控。发现重大问题和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在实现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外汇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同时,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中资外资银行和其他在华上市银行可以选择通过互联互通机制或直接开户方式参与外汇债券市场的即期债券协议交易。(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两部门: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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