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 华力创通收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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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中信经纬客户因北京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在提供资助时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向该公司发出了监管函。
根据监管函,华立创通于2020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回复2019年度报告询证函的公告》,称2017年至2019年,北京华立方圆科技有限公司、中科遥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恒创开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了贷款。上述基金借贷行为构成对外金融援助,总金额为2195.9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财政援助余额为500英镑。华立创通在提供资助时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监管函,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1.3条。请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根据官方网站信息,北京华立创通科技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45)成立于2001年6月1日,拥有完整的国防军工准入资格,以及北斗用户终端R&D及分公司服务资格。经过近20年的不断科技创新,已形成卫星导航、卫星移动通信、雷达信号处理和模拟测试四大业务板块。
近日,华立创通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测,显示公司预计2020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9.07万元?3421.61万元,同比增长50%-70%。华立创通解释,2020年1月至6月,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上半年业务增长,而公司期间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风力数据显示,截至7月20日收盘,华创股价上涨7.38%,至人民币17.16元。(中信经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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