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方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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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央行发布通知,称《银行业存款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绩效评估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已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金融业务的激励和约束。
根据《意见稿》,绿色金融绩效评价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对银行存款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银行存款金融机构实施激励和约束的制度安排。
在评价指标和方法上,《意见稿》意在明确绿色财务绩效评价指标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其中定量指标的权重为80%,定性指标的权重为20%。量化指标包括绿色金融业务余额比例、绿色金融业务余额份额比例、绿色金融业务余额同比增长率、绿色金融业务风险余额比例等4个项目。
来源:中央银行网站
值得注意的是,量化指标中的绿色贷款余额采用中国人民银行统计调查部提供的统计数据。绿色债券持有量采用登记托管机构(包括中国政府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提供的统计数据。绿色金融绩效评价的定性得分由中国人民银行结合银行存款金融机构的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参照定性指标体系确定。
央行还表示,在编制上述评估计划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原则:
首先,公开和透明。内容完全公开,提前征求和吸收代表性金融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因地制宜。规划鼓励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发布实施细则,适当调整评价指标和权重系数,拓展合规性评价结果的应用方法,使评价方法更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区域绿色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第三,它是全面和完整的。在评估范围上,修订方案进一步丰富了绿色金融业务的覆盖面,将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业务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在指标设置上,采用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定量指标的设置兼顾了数量和质量,有利于更全面地反映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绩效。
第四,动态评估。绿色财务绩效评价在量化考核部分没有设定固定的门槛,而是按照方案中公布的既定规则对参与机构进行整体评价,有利于动态反映金融机构绿色财务绩效的变化。
关于反馈的方式和方法,央行表示:首先,通过电子邮件向greenfinance@pbc.gov发送意见;二是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方成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邮编:100800)(信封上注明“绿色财务绩效评价”字样);第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81。反馈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8月19日。(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方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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