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延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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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28日电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28日报道,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延长降低企业电费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从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电网企业在向目前执行一般工商等电价和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收取电费时,将继续统一结算在原家庭电价水平的95%。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已明确表示,延长阶段降低企业电费政策的实施范围将继续是目前执行一般工商等电价和大工业电价的用电户,高耗能行业除外。
具体措施如下: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电网企业对上述电力用户(包括已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收取电费时,将继续统一按原家庭电价水平的95%结算。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在当前形势下,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对保障就业、保障民生、保护市场主体的重要性,引导电网企业认真落实企业电费分阶段降低政策,确保政策落实。顺利实施,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对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办公楼等供电环节转移收费行为的监管。,从而确保降价红利及时足额地传递给最终用户,增加企业的收益感。电网企业应主动向用户宣传和告知政策,并尽快落实政策。(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发改委: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延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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