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商业信息网是一个综合性门户网站,涵盖了国内外的新闻、生活、汽车、财经、科技、房产、教育、体育资讯,为互联网金融垂直领域下的创投、基金、众筹等项目提供信息服务。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 > 深交所:适当放宽此类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期限

深交所:适当放宽此类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期限

来源:环球商业信息网作者:贺子圆更新时间:2020-08-18 00:26:02阅读:

本篇文章700字,读完约2分钟

5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及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交易指引》),建议适当放宽资产出售导致的非经营性资本占用的结算期限。

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交易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行为,优化和完善规则体系,增强规则应用的有效性,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深圳证券交易所起草了《交易指引》。

《交易指引》共有5章54条,包括总则、总则、交易和关联交易的审查和披露、资产评估和补充规定。

在重大变化方面,《交易指引》完善了规则体系,“瘦身”了规则,提高了使用的便利性,并提出优化规则体系结构;减少交叉重叠的规定;整合和统一监管要求等。

调查市场实践,做规则的“减法”,减轻市场负担。提出简化高溢价收购关联方资产的相关要求;免除相同对价和相同现金增资比例的合资企业的审计或评估要求;增加交易标的少数股权买卖免于审计的规定。

此外,适当放宽出售资产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结算期限;扩大与专业投资机构联合投资合作相关规定的豁免范围;取消一些对与专业投资机构联合投资的限制性规定;删除与资产评估等相关的验证和披露要求。

同时,明确监管标准,使规则“规模化”,提高适用效率。提出相关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明确新增关联方现有交易豁免的适用要求;明确委托或委托销售的相关规定;阐明放弃权利的适用标准;明确交易监管和约束机制。

关于累计披露原则,深交所已明确表示,如果连续12个月应用累计计算原则,上市公司的交易或关联交易符合披露标准,则只能按照相关要求披露交易或关联交易,公告中将简要说明前期未达到披露标准的交易或关联交易。(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深交所:适当放宽此类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期限

地址:http://www.huangxiaobo.org/hqxw/110454.html

免责声明:环球商业信息网为互联网金融垂直领域下的创投、基金、众筹等项目提供信息资讯服务,本站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环球商业信息网的编辑将予以删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