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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未变!广东佛山:无房个人每年最高可提取6930元公积金

来源:环球商业信息网作者:贺子圆更新时间:2020-08-18 03:56: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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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我市2020年租房和无房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无房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最高限额为每年6930元。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三年未变!广东佛山:无房个人每年最高可提取6930元公积金

中信经纬客户注意到,佛山市无房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自2018年7月1日起一直没有调整,最高标准6930元将在第三年执行。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释,2018年,佛山市大幅提高了无房出租和拆迁标准,2019年佛山市租金水平保持稳定,变化不大。基于上述情况,建议2020年(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无房租赁和退租的原标准保持不变。

具体而言,《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租赁提取标准》规定,该房屋最高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每平方米最高租金标准不得超过35元/月。超过上述标准的由个人承担。

无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规定,按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面积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住房公积金最高标准的55%核定(35元/月)。即每年最多可提取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没有住房谁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根据《佛山市2018年无房租赁住房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通知》,个人住房公积金无房提取的,申请时应提供佛山市建设厅出具的本市无房地产证明。(中信经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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