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变脸巨亏52亿!豫金刚石被立案调查,董事长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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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4月8日。由于业绩修正等问题,人造金刚石生产商河南钻石一直受到监管机构的密切关注。7日晚,于钻石宣布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调查。此外,2019年公司业绩修订前后存在显著差异。河南证监局向该公司及其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发出了警告信。
根据河南证监局的警示函,2020年1月18日,河南钻石披露了郑州华晶钻石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测,预计2019年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6743.8万元至9634万元。2月29日,公司披露了郑州华晶钻石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9年净利润为8040.34万元。4月3日,公司披露了《郑州华晶钻石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测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2019年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515149.7万元。
余钻石2019年修订前后部分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来源:《郑州华晶钻石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测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河南证监局指出,公司披露同一信息前后存在显著差异。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郭流喜、财务总监刘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采取监管措施,向公司、郭流喜、刘发出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信用档案。
河南证监局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在收到本决定后30天内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得中止。
在披露上述警告信的同时,于钻石还发布公告,接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通知。根据公告,2020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于调查字第20200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因为该公司涉嫌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规。
中信经纬的客户注意到,此前几天,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河南钻石的业绩调整向该公司发出了一封关注信。根据该关注函,2020年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两次向本公司发出关注函,要求本公司核实并说明预计负债的充分性,但本公司并未计提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预计负债。深交所要求公司在披露业绩预测和业绩快报时说明不计提预计负债的具体原因,以及业绩预测和业绩快报是否审慎合理。
7日,于钻石回应深交所的关注函称,由于公司当时未获得有力证据,公司的债务金额无法可靠计量,在业绩预测和业绩报告修订前,公司未发生与业务相关的诉讼。本案应计估计负债,但公司在2019年年度业绩报告中对此事进行了解释,并表示“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理或结案,诉讼事项对公司2019年及以后期间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诉讼案件中因部分贷款或担保纠纷引发的诉讼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如果法院最终裁定公司或子公司负有赔偿责任,将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数据,河南钻石被称为郑州华晶钻石有限公司,其主导产品是人造钻石。其业务范围包括DIA珠宝、金银珠宝和首饰的加工、批发、零售和维护,以及人造金刚石及其设备、原辅材料和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在二级市场,4月7日,河南钻石跌至2.64元/股。(中信经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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