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再收深交所问询函 需说明为何仍从事已剥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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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联(中新网记者范姜)报道称,拉卡拉再次收到了询问信。
今天,拉卡拉再次收到深交所创业板管理部门的询证函,要求拉卡拉解释是否正在抽干p2p平台,以及为何仍在从事被剥离的业务。
这是拉卡拉在发布2019年年度报告后一个月内收到的第二份调查报告。今年4月10日,拉卡拉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一封关注信,要求他重新购买剥离业务的相关事宜。
在询证函中,深交所仍关注拉卡拉的“剥离”业务,要求其说明为何仍从事“金融增值业务”,并“说明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与年报披露内容逻辑不一致的原因。”
根据拉克拉的招股说明书,在2016年10月剥离金融增值服务后,将不再经营金融增值服务。2019年年报中的金融科技业务同比增长数据显示,2018年拉卡拉仍从事金融增值服务业务。
然而,根据拉卡拉的年报,商户的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金融技术业务、电子商务技术业务和信息技术业务。2019年,该类收入为4.4亿元,同比增长119.59%。金融科技业务主要与特许金融机构合作,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增值服务。报告期内,金融科技业务实现收入9400万元,同比增长67.08%。
此外,在金融技术业务的收入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对贷款排水服务的收入感兴趣。根据拉克拉的年度报告,贷款排水服务的收入同比增长110%。
深交所的询证函要求拉卡拉说明贷款引流服务的具体收入金额和主要业务合作伙伴是否为小额贷款和p2p平台提供引流,除贷款引流外的其他金融增值服务的具体内容和业务模式是否存在合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4月初年报发布的当天,拉卡拉宣布将回购上市前被剥离的广州中百、深圳中百等10家金融增值业务公司,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这包括获得许可的小额信贷公司。
广州中影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拉卡拉小额贷款开展网上小额贷款业务。根据拉克拉数据,2018年和2019年,广州中影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69亿元和8.1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79亿元和9700万元。
事实上,以支付为核心开展金融业务是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在支付行业利润面临压力时普遍实施的业务转型方向之一。他们大多以支付为交通门户,在获得数据后借钱给商家和消费者。然而,该模型背后的数据安全性和合规性引起了广泛关注。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拉卡拉进一步说明主营业务结构是否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及变化的具体原因;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下降,但净利润增加。
根据拉卡拉年报数据,2020年第一季度,拉卡拉实现营业收入10.56亿元,同比下降19.57%,但实现净利润1.68亿元,同比增长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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