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下债券市场的“统”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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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朱宝珍
债券发行登记制度全面启动。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可以简化发行流程,提高发行效率,进一步提升中国债券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同时,债券供给将进一步改善,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
虽然公司债券和公司债券已经进入了市场化登记制度的新阶段,但它们之间存在着许多差异。东方金城研发部技术副主任张怡筠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例如,就上市地点而言,公司债券主要在交易所上市,而公司债券可以在银行和交易所之间上市。
在监管机构和审查程序方面,中国证监会负责依法作出登记决定,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证券交易所负责受理和审查,中国证监会进行登记和监管;依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公司债券的登记决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中央政府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受理。经中央政府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后,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注册监管。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洪认为,审计机关与法定登记机关之间错位的分工,将有助于充分发挥审计机关作为一线监管机构在日常沟通、信息处理、专业技术评估等方面的专长。,并且还将法定注册机构从繁琐和专业的日常审计工作中解放出来。在集中监管资源、转向执法等监管事务的同时,通过进一步查询、退回补充审核、不予注册或同意注册等方式,保持对审核工作的指导和必要的监督,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作为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登记制度监管者的决定性作用。
就债券期限而言,公司债券和公司债券也是不同的。张怡筠介绍说,公司债券的发行期限主要是2 -8年。新《证券法》实施后,“公司债券期限一年以上”的内容已从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交易条件中删除。相反,交易所对公司债券的上市条件做了具体规定,公司债券的期限今后将继续缩短。公司债券的发行周期主要是5 -10年,主要是5年期和7年期,相对周期较长,与融资项目周期相匹配。
以常州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应本所意见为例,记者注意到,根据招股说明书,债券期限不得超过5年(含5年),其中可能包括投资者的回购选择权和发行人的利率调整选择权。
关于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的使用,张怡筠介绍说,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业务经营的具体需要发行的债券。其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升级、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募集资金的使用相对灵活;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创新与改造,并与政府部门批准的项目直接挂钩。
以中煤能源接受的公司债券为例,根据招股说明书,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生息债务和项目投资。
虽然公司债券和公司债券有许多不同之处,但它们的监管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在登记制度框架下,信息披露已经成为债券监管的核心。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
张怡筠表示,债券发行登记制度强化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需要提高信息披露和沟通的意识。随着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的加强,债券发行企业应提高对“上市公众公司”的认识,建立针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债券市场价值将纳入管理范畴,加强与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的有效信息沟通。
对于中介机构,两部委也明确提出了要求: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对债券发行人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张怡筠表示,问责和违规成本的大幅增加将迫使中介机构更加注重维护执业过程的独立性,加强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并履行自己的职责。
(编辑孙倩策划董少鹏朱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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