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印发央企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 初步实现“一企受限、企企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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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杜玉萌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非法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禁止进入中央企业人员的信息管理,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证券日报》记者1月6日获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中央企业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作为《中央企业投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配套制度,在明确立法宗旨原则的基础上,规定了信息录入审核、使用反馈、职责要求、异议处理以及被禁人员和被限制人员的责任追究。
《办法》指出,根据有关规定,SASAC和中央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担任中央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信息应纳入禁止和限制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真实准确、按规定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办法》明确规定,根据“谁处理、谁负责”的要求,SASAC和中央企业对禁止进入和限制进入人员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与此同时,强调在任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SASAC和中央企业应作为一项预审程序,询问对拟聘用人员入境的限制。
根据《办法》,如果SASAC和中央企业的人员未按规定进入或检查,但应调查而未调查,故意隐瞒或伪造,非法提供限制接触无关人员的信息,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颁布进一步推动了禁止进入限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初步实现了中央企业范围内非法经营投资责任人“一个企业限、企业限、企业限”,有效发挥了国有资产监管的威慑和威慑作用。下一步,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将总结实施《办法》的经验和做法,逐步推进国家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和全社会禁止进入和限制进入人员信息的综合利用。
(编辑乔传川)
标题:国资委印发央企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 初步实现“一企受限、企企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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