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利好储户和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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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联(上海)记者陆颜了解到,自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一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存款保险基金”)经过四年的时间,于近日正式注册成立。
消息一出来,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什么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在这个时候成立,它将如何影响资本市场?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也是存款保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意味着它具有这样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来进行市场管理。”复旦大学保险系副教授陈冬梅告诉金融协会保险频道记者。
2018年,存款保险基金专户共收保费329.9亿元,利息收入11亿元。截至去年底,存款保险基金专用账户余额为821.2亿元,未发生支出或使用情况。
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存款保险已经成为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5月24日批准设立存款保险基金,股东为中国人民银行,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黄晓龙。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投资股权、债权和资金;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的相关资产;直接或委托取得、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依法办理存款保险相关业务;资产评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资料显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为黄晓龙,监事为欧阳昌民。黄晓龙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欧阳昌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存款保险系统处处长。
“设立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的直接原因可能与近期的风险事件有关,因为他们需要用这笔存款来处理它,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时机。”陈冬梅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存款保险基金公司成立之日,保商银行被银监会接管,为期一年。据央行和中国保监会媒体采访,目前,宝商银行网上商店资金充裕,储户可以有秩序地自由存取款。
「目前,我们的存款保险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刚开始发挥作用。存款保险公司最初成立,现在有投资机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这样的市场化机构来管理这些资产,这意味着存款保险制度已经落实,确实已经成为一个比较完整的制度。”陈冬梅说。
截至2018年,全球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金融稳定委员会24个成员中有22个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设立一个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规定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将按照规定及时向存款人支付款项,以保护存款人的权益,相当于为我们的存款投保。
一位国鑫非银行分析师告诉财联保险频道记者,“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与银行有很强的关系,所以它也叫储蓄保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核心关系是其投保人,即存款人。设立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主要是为了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从而保护每个存款人的利益。”
陈冬梅也同意这一点。此外,她认为“存款保险基金公司从经理到董事长来自金融稳定委员会,并已成为独立的市场化机构,这意味着专业公司做专业的事情。821.2亿元是一只大型基金,是一只优质的长期基金,需要专业的市场化机构来管理,这对资本市场也有好处。现在有银行被接管了。如何采取纠正措施和风险处置措施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能。”
上述国鑫非银行分析师也认为,“2015年以来,存款保险已经积累到一定的规模,需要有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来盘活这些资产,提高存款保险基金的增值能力,这有利于更好地防范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否则,它很容易变成死水。”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保证存款人的存款安全,降低存款人的风险偏好,提高储蓄积极性,能够保证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这至少保证了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最终保证了整个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上述国鑫非银行分析师告诉记者。
存款保险基金尚未支出和使用
根据《条例》,保险机构每6个月缴纳一次保险费。
2018年,存款保险基金专户共收保费329.9亿元,利息收入11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存款保险基金专用账户余额为821.2亿元,未发生支出或使用情况。
对此,金融评论员莫开伟认为,国内存款保险基金自4年前成立以来,从未使用过,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的缺失。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5月1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金融管理部将加强事后监管和行为监管,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揭示风险,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严重违法违规、不审慎经营的机构,将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市场退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此前公布的存款保险基金收入情况,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有4017家银行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办理了保险手续。存款保险对存款人的全面保障水平仍然较高,50万元的保障限额可以为所有保险机构99.5%的存款人提供全面保障。银行业存款格局总体保持稳定,中小银行存款占比稳步上升。
根据《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存款保险。存款保险实行限额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等因素,调整最高还款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早在20世纪30年代,为了挽救在经济危机冲击下濒临崩溃的银行体系,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开启了世界上第一个存款保险制度和真正的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基金的四个来源包括:保险机构支付的保费;保险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财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取得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具体而言,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履行八项具体职责:制定和发布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规则;制定和调整存款保险费率标准,并报国务院批准;确定各保险机构的适用费率;收取保险费;管理和使用存款保险基金;按照本条例的规定,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和风险处置措施;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及时支付存款人的保险存款;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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