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管理新规定征求意见:突破现行“所有飞行须申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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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起草的《空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发布,并于2月28日前征求公众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突破了目前“所有航班必须提前申请、审批后实施”的规定,适当简化了部分运营场景的飞行计划申请和审批流程。微型无人机在没有申请飞行计划的情况下飞行在禁止飞行的空域之外;轻型和植保无人机在相应的飞行空域飞行,只需要实时提交动态信息;轻型无人驾驶飞行器(UAV)将不会在飞行空域上方的飞行安全高度之上飞行,并且具有某些条件的小型UAV将只需要申请飞行计划,如果它不在飞行空域上方的飞行安全高度之上飞行。通过在飞行安全高度以下执行战备、反恐、稳定维护、紧急救援和救灾等飞行任务,可以适当简化飞行计划审批流程。同时,紧急任务飞行申请的时限从目前的“1小时前”调整为“30分钟前”,以方便用户。
标题:无人机管理新规定征求意见:突破现行“所有飞行须申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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