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万达信息收深交所纪律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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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新闻网8月6日电(陈进)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信息”300168.sz)及其关联方进行纪律处分的决定。
中国科技新闻网注意到,万达信息主要存在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股份回购计划未落实等问题。
处分决定显示,万达信息于2019年8月23日和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本占用情况自查的即时公告》和《关于公司对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本占用情况自查的补充公告》显示,从2019年1月至3月,万达信息共向原控股股东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人民币5.4亿元。 通过第三方银行账户向万豪投资合伙人支付人民币2.035亿元,总额为人民币7.435亿元,每日最高资本占用余额为人民币6.005亿元。
据了解,万豪投资于2019年8月22日承诺,在2019年10月31日前归还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在2019年11月30日前归还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所有已占用资金。然而,万豪投资直到2019年12月6日才返还2.8亿元的占用款,并于12月26日返还了全部占用款。
此外,2018年11月12日,万达信息披露了《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含3亿元人民币),不高于6亿元人民币(含6亿元人民币)。2018年11月28日,万达信息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2019年11月30日,万达信息披露了《回购期限届满及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截至2019年11月28日,万达信息回购的实施期已过,但实际回购交易总额仅为2998万元,与回购计划中披露的最低回购金额相差2.7002亿元,相差比例为90%。
深交所表示,万达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决定对万达信息进行通报批评,并公开谴责万达信息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师。此外,时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查,时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卞,也受到了通报批评的处罚。
对于上述处罚,万达信息告诉中国科技新闻网:“以公司披露的信息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7月14日晚,万达集团宣布在当天下午收到了万豪投资(占公司5%以上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石的通知函。根据该通知,万豪投资于2020年7月14日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正式提交了破产重整申请,作为重整人的中国联合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精密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也正式向法院提交了重整计划。
经公司核实,法院于当日下午收到万豪投资提交的破产重组申请。
万达信息表示,目前法院尚未决定是否受理万豪投资的破产重组申请,万豪投资能否进行破产重组以及能否完成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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