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全国保险宣传日∣骗保行为做不得,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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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起事故理赔案件引起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关注。今年4月的一个晚上,杨为自己签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在不到三天的保险后,他脱离了危险,因为他“意外地被机器压碎”,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的调查人员联系了当事人杨,亲自了解了事故情况。杨告诉调查人员,事故发生在购买保险后的第三天,当时他在车间操作机器时不小心挤压了右手,导致右手多处骨折。
杨给调查人员看了去医院的发票,厚厚的一叠,花了好几万。调查人员在杨的右手上发现了一块厚厚的纱布,上面满是血迹,看上去伤得很重。看来事故是真的。
经过简短的交谈和记录,调查人员正要离开,发现了一张照片,显示的日期,杨购买保险!这一发现让调查人员感到紧张。是吗...
调查人员立即核实了影片的来源,并确认杨本人去看了医生。事情是这样的:杨先受伤后投保,这是一种欺诈性的保险行为!
面对证据,杨承认自己先投保后投保的欺诈行为,最终放弃索赔,从而使保险公司避免了高额损失。
案例分析:
在上述情况下,在投保前先投保的行为通常被称为“倒签”,这是一种保险欺诈。
保险欺诈是一种假借保险或利用保险合同实施欺诈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是指保险公司以虚构保险标的、制造保险事故、编造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等方式骗取保险费,从而多交或者多交本不该交的保险费的行为。
杨在操作机器时不小心压伤了右手,所以他去了附近的医院治疗。后来,他的老板开始考虑不周,想利用网上保险的便利,给员工增加意外保险,报销医疗费用。
投保后,我试图通过推迟事故来掩盖事实,但最终还是被引人注目的保险公司调查人员抓住了。因此,杨不仅要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还要支付不退费的保险费,保险公司也保留追究其骗取保险金的权利。
消费者保护风险提醒:
经常有一些人很幸运地认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他们可以立即购买保险单,然后通过保险公司的赔偿将自己的费用转嫁给保险公司。
众所周知,在投保前先投保是违法行为,如果保险诈骗数额较大,将构成保险诈骗罪。
保险公司通常对客户提出的索赔有严格的审计程序。如果实施者在首次投保后被发现投保,他不仅会从保险公司获得索赔款,还会在他的信用记录上留下黑点。
反保险欺诈工作人员提醒大家,保险欺诈是不应该做的,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婪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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