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担保15亿 东方网力多名高管遭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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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新闻网6月23日电(青莹)近日,东方网电(300367.sz)引发事端。6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公开谴责东方网电及相关方的决定。经查,东方网电及关联方违规对外担保,原实际控制人以非经营性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
据官方网站称,东方网通是全球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的领先制造商,该平台成立于2000年9月,并于2014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产品现已广泛应用于城市公共安全、智能交通、智能城市、轨道交通、智能建筑、家居安防等行业。
中国科技新闻网获悉,2020年4月29日,东方网电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自查进展情况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东方网电向北京威斯科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斯科尔”)等8家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150567.75万元。上述担保未能及时履行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部分董事签署了董事会决议,但未能履行董事会审查程序。
处分过程中,原东方网电及东方网电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光、东方网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赵永军;时任东方网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财务官张馨月、时任董事高军、时任董事谢法兰、时任东方网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蒋、时任东方网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晨提交了书面答辩意见,其中东方网电、、高军、谢法兰、蒋、张晨也申请了听证。
东方网非法担保的主要辩护理由是:“非法担保是刘光作为当时的董事长干预内控制度,擅自使用印章和安排他人签字造成的。刘光安排部分董事签署了为威斯克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但没有就该决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其余10项非法担保未履行审查程序。保证合同的印章未被盖章,刘光指示印章保管员当场盖章。"
刘光说:“东方网在对违规担保行为进行自查的过程中,没有隐瞒,12起违规担保行为中有3起主要是为了促进东方网的产业布局和业务发展。积极配合与违规担保有关的诉讼,最大限度地减少上市公司的损失。”
赵永军的主要辩护理由是:“东方网电为维斯克提供担保的两个董事会决议的签署,主要是出于对刘光的信任,对担保事项的具体操作、相关合同的签订以及资金的真实用途和用途都是完全不清楚的。违反规定提供担保的一些合同涉及其签名。刘光本人或刘光安排其他人通知他们,由于东方电网的原因,他们需要融资。合同的另一方要求他们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手续,但担保的具体条件不明。”
上述其他董事、高军、谢法兰、、姜、、张晨也表示对担保事项的具体操作、相关合同的签订、资金的实际使用和用途等情况完全不清楚,主要是因为对的信任。
中国科技新闻网注意到,2020年4月9日,东方网披露了“关于冻结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违规担保、资金占用进度和风险警示的公告”,东方网于2018年和2019年向供应商支付了款项。预付款无实质性业务支持,部分资金流向原实际控制人刘光,构成资本占用,其中2018年最高日占用余额为5671万元。
此外,一些投资者也开始登记相关索赔。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损害投资者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据新浪财经报道,新浪股东维权平台今天收到了王兴股东针对东方网电的维权申请。该股东表示:“该公司于2018年4月首次被收购,并经营了几次。它在2019年9月20日持有1700股。经过多次操作,终于在2020年2月售出,累计亏损约6000元。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声明。”目前,该维权请求已被李秀娇律师接受。据统计,新浪股东权益保护平台已收到126份针对东方网通的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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