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IPO“带病”申报坚决说“不”
本篇文章1050字,读完约3分钟
朱宝琛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13项对关联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决定。其中,12家发出了警告信,1家在36个月内拒绝接受股票发行申请。
原因是这些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募股和上市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定。如江西浩克生态环境有限公司36个月内未受理股票发行申请,2016年至2018年存在银行交易对手名称、摘要、明细账户记录大量变更等问题;未充分披露关联方及其贷款交易、资本借贷和其他资本交易情况;会计基础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其他12家公司存在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充分、会计处理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是上市公司不可逾越的红线。然而,这些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原因是什么?我认为有三个主要原因。
首先,公司高管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
不可否认,这些公司的高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面对上市这样严肃、严谨的事情,他们却不够严肃、严谨:内部控制落实不到位,信不够...这些高管真的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吗?显然不是。根据这些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许多高管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不少人拥有硕士学位,有些人是所在城市人大监督和司法委员会的成员。
这是值得怀疑的,有些违规行为可能是故意的。这是不可容忍的。
其次,相关人员是幸运的。
俗话说,没有人是完美的,公司也是。如果有瑕疵,我们应该揭露出来,认真解决这些问题。
不幸的是,一些公司冒险试图掩盖缺陷。然而,报纸上没有火,它迟早会被曝光。那时,我们需要用更多的谎言来掩盖以前播下的谎言。
第三,中介机构未能尽职尽责。
审计和评估等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的“守门人”。如果他们不努力练习,他们就会放弃违法行为。为公司出具真实、客观的报告是中介机构的职责,也是对公司、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的责任。
一些中介机构不仅出具虚假报告,还帮助企业造假。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事实上,一些知名的中介人因为执业中的问题受到了严厉的惩罚,他们以前的合作伙伴也抛弃了他们,这不仅失去了他们的生意,也毁了他们的声誉。这不值得损失。
5月4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28次会议,指出要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严肃市场纪律,对资本市场欺诈行为“零容忍”。这是财务委员会在短短25天内第三次关注资本市场,所有人都表达了对欺诈的态度。我认为,这是在不断地向市场发出一个信号:要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充满活力和弹性的资本市场,就要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各方面都要各司其职,不要碰运气,切实做到“敬畏市场、法治、风险和投资者”。
(编辑孙倩)
标题:对IPO“带病”申报坚决说“不”
地址:http://www.huangxiaobo.org/hqxw/108611.html
免责声明:环球商业信息网为互联网金融垂直领域下的创投、基金、众筹等项目提供信息资讯服务,本站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环球商业信息网的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