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会满的“双重”表态意味着对违规行为将有更强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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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的
“金融欺诈、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恶性违规行为频频发生,这不仅破坏了市场生态,更重要的是影响了投资者信心。在这方面,我们必须重拳出击,用重码坚决消灭害群之马,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是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上就上市公司财务欺诈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发表的严厉声明。易会满以重拳和重码表达了他对欺诈等违法行为的立场,这也意味着在新证券法赋予的监管权限下,监管将发挥更大的威慑力,同时对金融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的检查和执法保持较高的压力。
去年5月,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会上,易会满严厉打击了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和严重的市场纪律,对上市公司提出了“四个敬畏”的要求。笔者发现,一年后,易会满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态度更加坚定,语气更加沉重。“重拳、重典、坚决消灭害群之马”也是今年监督检查和执法的方向。
长期以来,中国证监会一直在严厉打击上市公司的财务欺诈、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
5月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2019年20起典型违法案件。包括金融诈骗,市场操纵,中介机构不勤奋和尽责。这是中国证监会连续第四年公布典型违法案件。5月14日,中国证监会的公开信息显示,康美药业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售;5月15日,中国证监会表示,已立即发出监管关注函,约谈相关责任人,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其纠正深圳赵信能源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不能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也就是说,自2019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对22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欺诈行为进行了调查,对18起典型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6起涉嫌财务欺诈的刑事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
笔者认为,这一系列消除资本市场“毒瘤”的行动,不仅反映了中国证监会对金融欺诈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的态度,也是建设上市公司质量基础、改善资本市场投融资良性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对投资者权益的切实保护。
对于任何一家上市公司来说,守法经营和合规经营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系统。上市公司的欺诈行为破坏了市场生态环境,严重挑战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损害了市场的信用基础,严重损害了市场信心,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如果不根除这些市场毒瘤,资本市场的投融资体系将无法健康运行,各种问题将不可避免地出现。
《证券法》的这一修订极大地强化了金融欺诈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中国证监会将利用新证券法赋予的监管权力加大处罚力度,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在新证券法的法律保护下,易会满再次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并敲响了警钟。那些突破“守法经营、合规经营”底线的行为,必然会受到市场和法律的惩罚,并付出沉重的代价。
标题:易会满的“双重”表态意味着对违规行为将有更强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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