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提供账户并协助配资,恒泰证券这单违规震动券业,以出借账户招揽客户,
本篇文章3345字,读完约8分钟
财联新闻(记者陈静)报道称,恒泰证券因涉嫌向客户提供账户和资金而提前收到监管处罚通知,但这不是该公司第一次收到此类罚款。与之前的处罚不同,这一次,从公司的主体到副总裁和公司的具体负责人,所有人都受到了处罚。
处罚预告中强调,在本案中,恒泰证券业务人员以公司一个基金项目的名义向客户解释了股票名称和配股利率,涉及36个账户和多只股票。
根据处罚结果,恒泰证券被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相关利益相关者也给予了警告和处罚,其中恒泰证券机构交易部副总经理喻安义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恒泰证券机构交易部区域经理陈玉杰被警告,罚款10万元;机构交易部门的账户经理张巨科被警告并被罚款3万元。
拟认定恒泰证券副总经理喻安义、陈、、恒泰证券机构交易部合规官陈为不合适人选,同时上述四人分别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2-5年。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证监局也于4月22日发出了相应的罚款,其中提到刘雨晴在担任恒泰证券北京广安路证券营业部主任期间,非法为客户之间融资、出借证券账户提供中介等便利。
恒泰证券涉嫌非法提供账户和帮助分配资金
本通知首先提到的是恒泰证券的交易部门,本案中非法提供的客户账户就发生在该部门,涉案的三名主要人员即余安义、陈、张居克也来自该部门。
通知中提到,该部门是恒泰证券的业务部门之一,其职责是“制定和完善机构交易部门的管理制度,发展和维护机构业务;协调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做好营销工作的后台支持和保障;执行公司相关机构的业务规划。”。
截至2019年3月8日,我部客户名单中有219家机构客户和693家个人客户,此案中非法提供的部分客户账户也在名单中。余安义自2016年4月起担任机构交易部副总经理。陈自2016年8月起担任机构交易部区域经理。张居克自2017年9月起担任机构交易部账户经理,喻安义、陈、张居克在此期间均为恒泰证券的正式员工。
据了解,2018年初,喻安义通过恒泰证券子公司上海英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杜会见了同创(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并安排陈与杜联系具体业务。
2018年2月,深圳市前海众恒芝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振华向杜提出需要借用证券账户并进行资金划拨。杜把这项业务介绍给。为此,任命张居正为部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张居克和杜共同组建了微信群进行业务沟通;张居克还介绍、邵彬彬、吴、翁志辉加入他的业务团队,以恒泰证券的名义联系客户。其中,除翁志辉外,其余三人均与恒泰证券签订了劳动合同。
2018年3月至6月,张居客团队先后为杜介绍的账户借用业务招募了包括张在内的36个恒泰证券客户账户。张巨科团队在向客户介绍账户借贷业务时,以恒泰证券的一个基金项目的名义向客户解释了股票的名称和配套资金的利率。
2018年3月至6月,张居克在未告知客户实际用户身份的情况下,先后汇总上述客户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和密码,由陈分批交给杜,再由杜提供给徐振华使用。
通知还提到,除“郑”账户外,其余35个客户账户被许振华用于买卖股票,如“欧普”、“盛达文化”、“索灵股份”、“如意集团”、“中柱医疗”。在此期间,陈和张居克还负责沟通和协调上述客户账户借款过程中的利息支付和资金分配头寸。
恒泰证券由此获利202万元,监管证实了该公司的行为
根据通知,经调查,恒泰证券在每个账户的借款期内获得业务收入2,026,892.51元。其中,账户借入期的起始日为上述股票首次委托日,截止日为上述股票被动强制清算前委托交易日;业务收入包括交易佣金以及在每个账户借入期间收取的融资融券利息。
作为该部门的负责人,余安义未能及时关注截图内容,发现了账户借入和资金划拨活动,这也是证监会发现余安义失职的地方。根据通知,安排陈与杜对接后,于2018年3月17日收到陈通过微信发送的截图,显示银行账户向袁守美银行账户转账3.5亿。陈还要求王安忆尽快协调融资2亿元,但王安忆没有提出任何问题。实际上,“张红彦”银行账户是徐振华用于借入和拨出资金的保证金账户,“袁守美”银行账户是张居克用于收取保证金并转入贷款账户的过桥账户。张红彦和袁守美不是恒泰证券的客户,截图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保证金”这个词。作为部门负责人,余安义没有注意截屏内容,没有及时发现账户借用和资金筹集活动,直到账户纠纷发生后才向上级报告,这是让违法行为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
恒泰证券和几位负责人每人都收到了一张罚单
中国证监会表示,恒泰证券机构交易部张巨科、陈业务团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以恒泰证券的名义承担了账户借用业务,并根据需要征集多个客户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业务收入最终归恒泰证券所有,相关业务团队的行为应视为恒泰证券的单位行为。恒泰证券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所称“证券公司将客户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恒泰证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的监管措施。同时,相关当事人也受到了警告和处罚,恒泰证券交易部副总经理喻安义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恒泰证券机构交易部区域经理陈玉杰被警告,罚款10万元;机构交易部门的账户经理张巨科被警告并被罚款3万元。
此外,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认定恒泰证券机构交易部副总经理喻安义、恒泰证券机构交易部区域经理陈、恒泰证券副总经理、恒泰证券机构交易部合规官陈为不合适人选,同时上述四人分别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2-5年。
证券账户贷款新政策影响行业
新《证券法》实施两个月后,《关于单位和个人非法出借证券账户的处罚规定》在业内引起了强烈争议。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监管部门正在通过调查分析,制定与贷款账户相关的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规则。这项规定将在一定程度上赋予监管当局保留处罚的权利,并有可能对贷款账户活动中的资金划拨和资金预开账户等证券违法行为实现“双向打击”。
2014年修订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证券公司将客户的资本账户和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证券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处罚。”
今年3月实施的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对经纪人违规行为的基本罚款,同时取消了对责任人员的“没收非法所得”、最高“五无处罚”和“吊销资质/资格”。处罚项目:
第二百零一条证券公司违反本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开户时未核对投资者身份信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证券公司违反本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投资者的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
恒泰证券在半年内赢得了红牌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恒泰证券员工在过去半年中第三次因违规受到处罚,恒泰证券的内部控制体系可能存在一些隐患。
根据北京市监管局2020年4月22日发布的《关于行政监管办法的决定》(证监发[2020]57号),中国证监会在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广安路证券营业部担任负责人期间,为客户非法融资、出借证券账户提供中介等便利..
决定对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刘雨晴采取行政监督措施,自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责。
此外,去年,恒泰证券因违反清辉租赁一期资产支持型证券监管规定,被辽宁省证监局采取警告措施..经调查,恒泰证券作为清辉租赁一期专项资产支持计划的计划经理,未能对专项计划的基本资产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即部分尽职调查程序未严格执行,部分访谈未记录,尽职调查文件的访谈记录不完整,部分访谈仅记录,未被受访者签字。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辽宁证监局指出,恒泰证券应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加强合规和风险控制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标题:涉嫌提供账户并协助配资,恒泰证券这单违规震动券业,以出借账户招揽客户,
地址:http://www.huangxiaobo.org/hqxw/109614.html
免责声明:环球商业信息网为互联网金融垂直领域下的创投、基金、众筹等项目提供信息资讯服务,本站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环球商业信息网的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