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表决通过《民法典》 再度明确禁放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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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范姜)今天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该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部民法典中,“禁止高利贷”被写入其中。
根据《民法》第12章“借款合同”第680条,禁止高利润借款,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未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借款合同对利息支付不明确,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根据当地或一方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应被视为无利息。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肖飒表示,去年,高中和高中两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借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对非法借贷进行了判决。根据法律秩序统一的原则,它应该在第一部民法典中得到体现。
事实上,在过去的几年里,像p2p这样的互联网金融形式非常流行,私人借贷的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校园贷款、裸酒吧和高利贷等问题层出不穷。在肖萨看来,《民法》禁止高利贷意味着这种借贷是一种犯罪行为。"民法典可以被视为定性犯罪的起点和前提."
值得注意是,《民法典》中没有关于高利贷利率的具体定义。肖萨说,普遍性和原则性是民法典的特征。在现实社会生活中,需要更多的操作性规则,这些规则将在司法解释中制定。
此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多次解释过高利贷,最常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划定了24%和36%的两条红线。
根据现行《条例》第26条,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额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归还已付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立法计划中明确表示,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修订工作。肖萨认为,此次修订可能不会改变此前24%和36%的两个利率红线,但可能会进一步细化民间借贷案例。
标题:人大表决通过《民法典》 再度明确禁放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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