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延缴今年所得税
本篇文章618字,读完约2分钟
5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9日发布通知,明确规定从5月1日至12月31日,小微企业可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内申请提前申报后暂停缴纳当期企业所得税,并在2021年第一个申报期内一并延期缴纳。
数据地图中辛经纬的照片
29日,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为进一步鼓励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工作和生产,缓解经营资金压力,加大企业脱困力度,2020年发布《关于缓缴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缓缴所得税。
根据公告,从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可以暂停缴纳当期企业所得税,并延至2021年第一个报告期。在提前还款申报时,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填写提前还款纳税申报表的相关行,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缓缴政策。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实施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9〕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此外,从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报告期内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后,可暂停缴纳当期个人所得税,并推迟缴纳当期个人所得税至2021年第一个报告期。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单申报的,个人所得税从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不扣除,将延至2021年第一个申报期。
本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从5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前,已按照本公告规定缴纳递延税款的纳税人可在2021年第一个报告期内申请退税并缴纳。(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重磅!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延缴今年所得税
地址:http://www.huangxiaobo.org/hqxw/110484.html
免责声明:环球商业信息网为互联网金融垂直领域下的创投、基金、众筹等项目提供信息资讯服务,本站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环球商业信息网的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