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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金额逾133亿元 首季240家上市公司借回购表达“业绩自信”

来源:环球商业信息网作者:贺子圆更新时间:2020-08-18 10:53: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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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吴晓彤

去年,a股回购金额创下新高。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回购的热情依然不减!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根据Flush ifind的统计和该计划的公告日期,截至4月3日,67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本年度新的回购计划,回购金额最高,总计约为235亿元,其中化学制药生物公司最多。此外,今年一季度,240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回购,净回购总额约为133.48亿元,累计回购总额约为370亿元(自2019年实施回购以来累计回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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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和投资者保护的完善,预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程序将更加规范。”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a股回购是上市公司普遍采用的一种稳定投资者信心、显示对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坚定信心、优化资本结构的方式。根据平安证券研究报告,2012年至2017年间,上市公司平均年回购规模仅为77亿元人民币;2018年《公司法》放宽股份回购条件后,2018年和2019年平均年回购金额达到787亿元,是2012年至2017年平均值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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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沪深两市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应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布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4月3日,今年第一季度上市公司回购情况已基本浮出水面。

就净回购金额而言,在上述240家当年实施回购的公司中,37家回购金额超过1亿元,4家回购金额超过5亿元。雅戈尔第一季度回购金额最高,为10.17亿元,位居第一。截至3月底,雅戈尔本轮累计回购金额已达25亿元。其次是中国平安,第一季度回购金额为9.94亿元。截至3月底,公司本轮累计回购金额达到59.9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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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东方财富选择的数据,143家公司因员工离职或未能实现目标而回购并取消了之前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股票,共取消了1.08亿股,总额为7.37亿元。

在今年启动回购计划的67家上市公司中,7家公司完成了股份回购,回购总额为8.23亿元,52家公司正在实施中,8家公司已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且未停止回购。

此外,记者还发现,美的集团、京信药业等8家公司在2019年才刚刚实施回购计划,2020年又开始推进回购。回购热情很高。

私募网络基金经理胡博向《证券日报》表示,对于那些表现一定、估值较低的股票,回购和取消股票,或者在合理条件下实施股权激励,都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它表明企业认识到当前的投资价值,另一方面,它客观上提高了股票价格,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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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上市公司回购的目的一般是为了股权激励和市场价值管理。根据Flush ifind的统计,在上述年度实施回购的240家上市公司中,有159家披露了2019年年报,其中净利润增长约60%,相当于a股的平均水平。在股价方面,截至4月3日,240家公司的平均股价在这一年中下跌了3.58%,比上证综指高出5.8个百分点,其中81家公司的股价在这一年中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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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向东说,投资者应该辩证地看待回购概念股。一方面,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直接增加了市场交易量,有利于在短期内稳定资本市场,抑制股价过度波动,增强市场信心。另一方面,市场上仍然存在“闪烁回购”,股份回购可以改善每股净资产、盈利能力等财务指标,掩盖公司的实际情况。一旦上市公司停止回购,财务指标可能恶化,股价可能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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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a股整体回购情况良好,但仍有少数公司因涉嫌“欺诈”而收到交易所的监管信。这些公司要么在回购期结束时没有回购,要么回购金额没有达到计划的下限,要么“左手回购,右手减持”。

在新证券法实施的背景下,立富达研究总监沈良成向《证券日报》表示,在两种情况下,上市公司管理层不应轻易回购。首先,企业经营本身需要大量的资本支出。其次,收购比回购更有价值。因此,沈良成认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上市公司不仅要明确回购价格、规模和目的,还要简要说明上述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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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向东认为,监管部门在进一步完善回购规则的同时,还需要加大对股份回购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也符合新《证券法》投资者保护的方向。“对于利用内幕信息、欺骗投资者、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不良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处置力度。”

标题:实施金额逾133亿元 首季240家上市公司借回购表达“业绩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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