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9天两提严惩资本市场造假欺诈 3月份以来10家公司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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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陈炜:最近两次会议,国务院财政委员会重点关注资本市场,要求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严厉打击资本市场的欺诈和假冒行为。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资本市场的深化发展是大势所趋。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有利于改善市场投融资生态。
我们的见习记者吴晓彤
9天内,财务委员会会议两次提到对资本市场欺诈的严厉惩罚。
4月15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26次会议指出,“最近,一些上市公司无视法律法规,涉及金融欺诈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不良行为。”
“这条新闻有大量的信息,监管部门严厉惩处金融诈骗。今后,我们必须识别客户风险,为优秀客户服务,远离不良客户。”当天晚上,接受采访的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值得注意的是,4月7日,财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也提出要坚决打击各种欺诈和欺诈行为。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的统计,截至今年4月16日,中国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共发布了36项行政处罚决定和6项市场禁入决定。在行政处罚决定中,有15起涉及信访违规,9起涉及内幕交易。其中,华信国际等三家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因虚增利润、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报告和披露信息而作虚假记载被罚款60万元。
今年3月,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加大了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上市公司公告统计,自3月以来,秀强股份、延安碧康股份、新疆浩源股份等10家上市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外,自今年3月以来,*st皇泰等6家公司已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的行政处罚通知,其中5家涉及虚报营业收入和利润。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告诉《证券日报》,新证券法提高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上限,这有助于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并让上市公司和违规者感到震惊。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新《证券法》完善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以减少欺诈性发行。随着违法成本的增加,预计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将大幅减少。
后续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欺诈和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法律纠纷处理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潘向东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彭兵向《证券日报》表示,新证券法实施后,监管部门应严格执法,增强资本市场执法的威慑力,形成监管与执法的常态化。并加大对欺诈和诈骗的处罚力度,除了行政处罚和支持投资者追究民事责任外,凡是触犯刑事立案标准的都可以移送检察院起诉。“最近,上海宣判了一起金融诈骗案,并对上市公司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刑事处罚。这个警示案例的效果非常好。”彭冰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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