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行业乱象抬头,卫健委:医美机构不得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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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的通知》。通知指出,最近,医疗美容混乱被发现是在监督上升。为进一步净化医疗美容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知要求规范医疗美容广告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机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根据通知,医疗美容服务应由依法设立医疗美容相关科目的医疗机构的主治医师或执业医师在主治医师的指导下实施。没有合法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落实自我管理的主要责任,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并及时报告自查整改情况。要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放在首位,按照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通知要求,在中国上市的药品和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进行注册和管理,未经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合法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不得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管理,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不得向无合法资格的用户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美容机构应当在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实行进货检验制度,根据适应症合理用药,严格使用毒性药品和麻醉药品。
通知指出,医疗美容广告是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不得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的内容发布广告,不得利用医疗信息服务的新闻形式或者专栏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通知明确指出,各级医疗美容相关行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加强医疗美容相关群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实施,推进行业自律制度化。要加强行业成员的自律和培训指导,督促行业成员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督促成员定期依法自查整改,严格依法执业。依法开展信用评估,进一步完善创新产业自律手段。
各级生活美容相关行业组织要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生活美容机构的自律指导和风险警示,督促和提醒会员单位以生活美容机构违法医疗美容服务案件为导向,依法经营、规范经营,不得开展医疗美容业务。
根据通知,要充分发挥各级医疗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严厉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医美行业乱象抬头,卫健委:医美机构不得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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