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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和最高法建立“键对键”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已受理申请480余件

来源:环球商业信息网作者:贺子圆更新时间:2020-08-21 06:35:5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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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吴晓彤

3月13日,记者从中国证监会网站获悉,为支持抗击“COVID-19肺炎”疫情,方便投资者和市场主体以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加快形成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近日, 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根据两个单位《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法[2018]305号)关于充分利用网上争议解决方式的相关要求,联合推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调结网,以下简称法院调解平台)和“中国投资者网络证券期货纠纷网上解决平台”(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网络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建立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证券期货纠纷网上诉讼调解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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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各级法院共有2800多家法院接入法院调解平台,投资者网络平台上设立的证券期货调解机构(以下简称调解机构)覆盖中国资本市场所有投资业务领域和所有辖区。两个平台的联通可以实现网上接收法院指定或委托的调解、接收投资者的调解申请、选择调解员、组织调解、网上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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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法院通过对接机制将调解案件指定或委托给调解机构(立案前);调解组织接受指定/委托进行调解,并在完成后将结果通知法院。如果需要司法确认,法院将对调解协议进行网上司法确认;如果没有达成和解,法院将按要求继续审理此案。另一方面,经调解组织调解的争议案件,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网上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对于投资者、市场机构和其他当事人来说,调解过程和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可以在网上完成,不需要“一次运行”和“关键对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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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金融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沪深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浙江省证券业协会等调解机构分别应用上述机制进行网上诉讼和调解对接实践。两起已审结的虚假陈述纠纷案件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投资者累计赔偿金额超过320万元。这两批纠纷的迅速妥善解决,标志着网上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正式实施,为今后人民法院和调解机构开展证券期货纠纷网上诉讼与调解对接提供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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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疫情爆发以来,为减少人群聚集,遏制疫情蔓延,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各地调解机构迅速行动,在坚持依法解决纠纷的前提下,大力推广远程纠纷解决模式,先后推出“网上调解”、“远程沟通”、“网上诉讼调解对接”等工作措施,依法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截至3月初,各种调解组织已接受480多份在线调解申请,310多份调解申请获得成功。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系统与各级人民法院共同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在这一特殊时期得到了充分应用和充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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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表示,构建证券期货纠纷网上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项具体举措和具体实践,对降低投资者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提高科技信息监管水平、促进投资者和市场主体在疫情防控中化解纠纷具有积极作用。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各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畅通投资者权益保护渠道,降低投资者权益保护成本,防控“全力以赴”疫情,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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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白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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