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修订《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细则》 助力提升券商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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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刘伟杰
为进一步推动保荐经纪人提高执业质量,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促进新三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国有股转让公司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保荐经纪人执业质量评估规则》(以下简称《评估规则》),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订主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坚持监管与发展并重,充分体现托管经纪业务,充分发挥执业评估的积极激励作用;二是提高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全面修订评价内容和方法;三是加强与做市商评价等相关制度的衔接,统一同类业务的评价导向;第四,增强系统的灵活性,增加评估内容和指标的包容性,为新一届三板的改革、发展和业务创新预留空空间。
此外,《评估规则》主要修订了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丰富评估内容,强化积极激励。除了以往的合规质量外,评价内容还包括对所赞助券商的专业质量的评价,如推荐上市、发行并购、持续监管、做市商、经纪和整合,以及为上市公司、投资者和市场提供专业服务。
第二,细化业务类别和指标,覆盖所有被赞助的经纪业务。专业素质指标包括6类业务的26项指标,涵盖各种业务板块和业务环节。合规质量指标包括不良行为记录、非书面和书面自律措施、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增加“经纪业务”,纳入评估的业务类别包括“推荐上市业务”、“发行并购业务”、“持续监管业务”、“做市商业务”、“经纪业务”和“综合业务”。
三是创新评价方法,准确反映实践质量。综合考虑业务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设定各业务和个体业务中各专业质量指标的评价权重;同时,为了准确反映执业质量,增加鉴别力,将专业质量和合规质量中的负面行为记录等评价方法由原来的绝对评价改为相对评价,相关指标得分由评价对象与基准评价对象的比值决定,而不是根据指标值排名直接加减分。
第四,随着新三板改革的深化,完善衔接安排。为增强对新三板改革发展的适应性,反映不同层次上市公司托管券商工作量和市场贡献的差异,在推荐上市、连续监管业务推荐上市公司数和监管企业家数两个专业质量指标中分别设置调整系数,分别对应基础层、创新层和选择层的相关指标值。同时,根据市场发展和监管的需要,建立了专门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
第五,提高评估效率,优化评估周期。为了提高评价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此次修订优化了评价周期,缩短了评价时间。取消月度评估,改为季度评估;年度评估周期调整为自然年,年度评估结果发布时间调整为每年1月31日前。
国家股份转让公司表示,为了与修订后的评估规则相匹配,它还发布了2020年的特别评估指标。结合当前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以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业务创新、加强新三板改革中的业务协调为目标,设置了“贫困地区上市企业推荐数”、“选定层上市公司推荐数”四个专项评价指标, “建议同时上市的公司进入创新层的数量”和“仅新三板产品发行的股票数量参与公开发行认购”,进一步鼓励保荐券商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其积极参与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
(编辑上官门罗)
标题:全国股转公司修订《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细则》 助力提升券商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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