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稳定股价” 浙商银行高管两度出手增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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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吕东
就在2020年元旦之后,在新的一年里,稳定上市银行股价的首批措施已经实施。2020年1月2日,浙商银行宣布,自今年1月1日起,包括董事长、行长在内的13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增持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16.64万元。
这也是浙商银行半个月内第二次采取增持和稳定股价的措施。2019年12月21日,虽然稳定股价启动条件尚未启动,浙商银行宣布,自2019年12月23日起6个月内,本行11名高管自愿增持本行a股,自有资金不低于1200万元。
自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24日,浙商银行a股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次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94元(以201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已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浙商银行在公告中表示,浙商银行董事长沈仁康、行长徐仁炎等13人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以不低于上一年度公司工资(税后)15%的自有资金增持公司a股,增持总额不低于316.64万元。同时,监事于将自愿以不低于上一年度公司工资(税后)的15%的资金增持公司a股。根据公告,此次增资计划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为期6个月;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在增资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上述增持的股份。
根据2019年12月21日发布的公告,自2019年12月23日起6个月内,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总裁助理、首席信息官、首席财务官在内的共11名高管将自愿以不低于1200万元的自有资金增持公司a股。据了解,这一“自愿增加”计划目前正在实施。
浙商银行在公告中表示,最近13位董事和高管增持是为了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而前11位高管是自愿增持的。两个计划的法律性质、实施主体、金额下限、实施期限和锁定期限不同,自愿性计划不能替代这一稳定股价的计划。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在过去的2019年,10家a股上市银行触发了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相关银行采取的措施包括增加大股东和高管持股。
业内人士指出,大股东和高管增持股份,表达了他们对自己银行未来发展的信心。在银行业平均市盈率为0.7倍至0.9倍的背景下,银行股的安全边际已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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