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连发两份工作规则 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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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杜玉萌
《证券日报》记者1月15日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为落实加强管理资本基础上的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加快形成管理资本基础上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切实引导和监督中央政府。企业在整改和落实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方面做得很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国有资产监管催款函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催款函》)和《国有资产工作规则》
《提示函》突出了事前和事中的监管,明确了SASAC将对中央企业的动向、风险和问题进行提示,旨在早抓、先防、先警;要求中央企业采取积极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按照提示函实施整改,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控制程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风险可控和可控,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强化了岗位监管的问责,明确了SASAC将通报中央企业发生的典型、普遍或重大违规和资产损失事件,起到警示教育和惩戒威慑作用;要求相关中央企业及时沟通部署通知事项,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工作计划,并对相关责任人认真负责;各中央企业要对通报的事项相互推诿,主动开展交叉检查,发现类似问题,做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两个文件的颁布,将进一步推动国有资产监管融入日常生活,着眼于普通,形成常态,对于加快形成覆盖面广、分工明确、协作协调、约束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蔡善丹)
标题:国资委连发两份工作规则 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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