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杉资本沈南鹏:引导更多捐赠资金进入基础科研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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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南鹏建议增加捐赠给基础科学研究的个人/企业的税收优惠。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数据流问题,他建议优先考虑金融技术行业风险较低的试点领域,如反欺诈和反冲洗
投资时报记者田文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红杉资本全球管理合伙人沈南鹏今年为全国人大准备了几项提案,涉及共享经济、大湾区金融数据安全和基础科学研究。
沈南鹏认为,共享经济作为一种市场创新行为,在发展的早期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各种新问题,但这不能完全否定,洗澡水也不能和孩子一起倒掉。他建议用发展的方法来解决共享经济进程中的问题,并在活动期间和之后转向加强监督。对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数据流,沈南鹏认为当务之急是选择试点,先尝试,建议优先考虑金融科技行业的低风险领域,如防欺诈、防黑客等,通过大数据共享提高金融风险监管能力。沈南鹏还建议增加对基础科学研究捐赠的税收优惠,并引导更多的捐赠资金投入基础科学研究。
不能完全否认共享经济
共享经济的发展不仅直接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还激活了更大的就业潜力。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的共享经济面临诸多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稳定就业的功能。
在《关于创新管理促进共享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稳定就业的建议》中,沈南鹏认为,对于共享经济的创新行为,有必要认识到在发展的早期必然会带来各种新问题,但不能完全否定共享经济,也不能把洗澡水泼到孩子身上。要通过创新管理,提高共享经济的治理水平,促进共享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从而更好地实现其稳定就业的功能。
沈南鹏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共享经济提出了建议:
首先,我们应该倡导监管宽容和平台自律。要注意营造宽松的行业环境,坚持鼓励创新、宽容和审慎的监管原则,允许和鼓励共享经济充分竞争,以发展的方式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给市场足够的时间去尝试、纠正和调整。同时,共享经济平台的企业应加快自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并将内生治理作为政府监管的重要补充。
二是创新适应新经济和新形式的行政管理模式。面对新经济带来的新问题,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经滞后。首先,共享经济是复杂的,涵盖范围很广。研究和适应共享经济各子部门的特点,不宜采用统一的管理模式;要合理界定不同行业的业务属性,实现分类管理和精确政策。其次,共享经济发展迅速,变化很大。如果我们继续应用传统的全过程监督理念,我们将不可避免地寻求全责,因此我们应该在事件期间和之后转向加强监督。第三,针对共享经济的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多个部门等特点。,可以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协调区域部门和行业。
第三,逐步完善共享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劳动力市场的新变化。建议研究相关劳动法以适应这一新变化。
第四,探索适合共享经济发展特点的社会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共享经济中员工权益保护,为共享经济发挥稳定就业作用奠定坚实基础。相关部门要加快网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大湾区数据流优化金融技术试点
数据是信息的重要载体,因此高质量的数据流对经济发展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在《关于在大湾区建立金融数据安全流动试点的建议》中,沈南鹏认为,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的数据流动存在明显障碍。在大湾区一国两制的环境下,实现数据的充分流动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数据进出的安全性,这需要创新的数据安全技术和数据治理方法。两者都需要在特定的场景中进行测试和培养,所以选择一个飞行员并先试一试是非常迫切的。
沈南鹏说,这个试点需要具备以下特点:一是高度信息化;二是数据规模大;第三,它对粤港澳的经济和社会有很大的影响;第四,风险是可控的。与其他行业相比,金融科技行业在前三点具有明显优势。因此,建议将风险较低的区域作为试点的重点,先容易后难。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共享大数据来提高金融风险监管能力。鉴于金融科技行业的特殊性,一旦试点成功,可能会对其他领域产生很大的示范作用。
在沈南鹏看来,以金融技术为先导也将产生多重积极效应:它不仅将巩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还将改善大湾区居民生活的便利性,促进各行各业的发展。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该方案在法律、政策和技术上具有试点的可行性,一些技术工作已在前期开展。尤其是近年来,专家们提出的相关概念和技术已经达到了可以测试的水平,但是缺乏具体的测试场景和政策支持。
沈南鹏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尽快成立联合工作组,共同努力突破粤港澳金融数据安全管理政策壁垒;二是选择重点金融科技机构作为试点实施主体。鉴于相关机构的多样性和业务的多样化,它不适合盛开。因此,可以选择一些业务量大、风险控制能力强的重点机构作为前期试点的实施主体;第三,在cepa框架下进行数据共享,作为实验的具体载体。金融科技行业触及不同的安全边界,因此我们可以在三地达成共识的cepa框架下找到可以优先共享的数据。在具体方向上,可以从加强建设规划、资源配置、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优化大湾区应急措施等方面入手。
改善捐赠给基础科学研究的税收优惠
基础科学研究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基石。然而,目前我国基础研究经费来源结构过于单一,政府财政投入占90%左右,社会力量投入很少。
在《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促进基础科学研究发展的建议》中,沈南鹏建议进一步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和共同促进基础科学研究的发展。
社会力量支持基础科学研究有两种方式:第一,通过社会捐赠为现有科研机构开展基础科学研究提供更充足的资金。目前,社会捐赠用于基础科学研究的比例很低。第二,通过建立新的非政府科研机构,空.将扩大基础科学研究目前,我国民间科研机构参与基础科学研究的力量不足。与传统科研机构相比,民营科研机构可能具有更大的创新自主权,这是对前者的有益补充。沈南鹏认为,科研型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社会力量支持基础科学研究的重要方式,但目前还比较薄弱,需要优化政策培育。
沈南鹏建议:第一,完善个人/企业对基础科学研究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更多捐赠资金投向基础科学研究。第二,调整个人捐赠免税制度,提高个人捐赠意愿。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限制了个人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金额。个人捐赠超过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不享受税收优惠,不能结转下年享受优惠待遇,导致捐赠人减少捐赠金额或向境外捐赠。可以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允许个人捐赠的多余部分结转到今后几年。第三,进一步明确科技人创新主体的地位和作用。第四,推动落实科技人员免税资格相关政策。建议为科技人员建立更清晰、更具可操作性的鉴定标准。五是解决高端人才薪酬标准有限、设备采购免税范围有限的问题。第六,国家有关部门,特别是国家新闻机构,应率先设立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基础科学研究捐赠官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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