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违规改动科创板申报文件 证监会上交所表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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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报道
最近,两个非法更改科学技术委员会申报文件的发起人被给予了第一次“处罚”。
5月21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消息,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擅自修改科技板块询价、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保荐人万九清、莫鹏进行了纪律处分,并对CICC采取书面警示监管措施,责成上述保荐人负责移交和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科技板块上市项目。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的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对上述两个保荐人发出了警告信,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4月28日发现,作为保荐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万九清、莫鹏在《关于交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询价函及科技板块上市申请文件的复函》(以下简称“询价函”)及同时提交的招股说明书更新版中,擅自修改了与业务数据、业务技术、管理分析等相关的信息披露数据和内容。在招股说明书中,因此同步更多。上述修订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以黑体字标示并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也未按照保荐业务实务标准和CICC内控制度提交公司核心部门进行审核和控制。违规事件发生后,CICC及其赞助商代表万九清、莫鹏意识到了错误,并按要求进行了纠正。
在处分决定中,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招股说明书草案和对发行上市审核质询的答复是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重要文件,受到市场和投资者的高度关注。作为CICC指定的保荐人,万九清、莫鹏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要求认真回答问题,并报告修改后的招股说明书内容。上述不当行为违反了《科技股首次公开发行登记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股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规范。根据查明的事实,保荐代表人万九清、莫鹏对此次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根据纪律委员会的审核意见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决定将通知中国证监会,并记录在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质量评估和信用档案中。
5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表示,“对于个别随意修改询价等不正当行为,我所已通过面谈和二次询价等方式要求予以说明和纠正,并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在此基础上,严格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5月21日,中国证监会还表示,根据《科技板块首次公开发行登记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上市保荐管理办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向上述两位保荐人发出了警告信。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上述违规行为的发生,也表明CICC作为保荐机构,在保荐代表人业务管理和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此,上交所已对CICC单独采取书面预警监管措施,敦促其进一步加强对科技板块相关发行和上市申请项目中保荐业务和保荐代表人的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强调,注册申请文件受理后,未经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同意,不得变更。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信息披露和事件报告义务,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全力确保申请质量。
据了解,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对科技板块保荐业务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严格履行法定的验证、核查和专业控制职责,做好尽职调查和信息披露工作,全面控制项目风险,有效发挥资本市场“把关人”作用,促进科技板块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在发行和上市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希望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其他中介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能够从违规行为和违纪行为中吸取教训,认真履行职责,对出具和提交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全面审核,共同推动科技板块的建立和试点登记制度的顺利有序实施。
一些法律界人士向《证券日报》表示,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在科技股上发布和披露“处罚”,可以说是非常及时的,可以震慑有类似计划的企业和中介机构违规行为:一方面保证了科技股信息披露的质量,另一方面也显示了交易所对违规行为的检查和处理能力。
(编辑蔡善丹策划张)
标题:保荐人违规改动科创板申报文件 证监会上交所表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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