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合力 将“大投保”理念贯穿于投保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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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走进海通证券
我们的记者朱宝珍
由沪深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和《证券日报》联合主办的“5月19日中小投资者宣传保护周”于5月22日在海通证券上海建国西路营业部举行。在活动现场,投资者听取了海通证券、投资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和公益律师对投资者保护过程中支持诉讼的说明。
CSI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刘磊介绍,为解决投资者诉讼权利保护周期长的问题,投资服务中心积极推进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损失核算+纠纷调解机制,研发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投资者损失计算软件,并应用于司法审判实践。
刘磊,沪深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副总经理
“今年5月5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宣布了中国首例示范判决——方正科技虚假陈述民事纠纷案,该判决获得了投资服务中心的认可。这标志着投资服务中心第一次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提供论证判断。专业支持在保护证券投资者方面共同创造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刘雷说道。
海通证券副总经理陈春倩表示,海通证券始终把投资者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客户利益第一的理念,以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为己任。建立“事前投资者教育、事中适当性管理、事后投资者权益保护”三位一体的投资者保护体系,将投资者保护纳入所有业务环节,强化公司员工的“客户保护”意识,强化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海通证券总经理助理陈春倩
《证券日报》副总编原华表示,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有必要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让投资者能够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同时,加强投资者保护是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必要将“大保险”的概念整合到其中;有必要汇集各方力量,使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更加深入和有效。
《证券日报》副总编辑原华
在随后的会议上,投资中心执行事务部主任陆对投资中心的支持诉讼进行了说明;华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益律师朱夏珍分担了配套诉讼案件;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张博文介绍了科技板块业务发展情况;海通证券零售与网络财务部副经理、客户服务与管理部副经理陈清讲解了科技板块适度性原则等相关知识。
公益律师朱
今年的“5.19中小投资者宣传保护周”持续了6天,并在北京、深圳和上海进行了推广。活动组织者之一《证券日报》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资本市场由中小投资者主导,媒体不应该缺席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希望这一活动能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意识和收益,共同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充满活力和弹性的资本市场。
(编辑蔡善丹策划朱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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