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行付因违反反洗钱法被罚128万元
本篇文章672字,读完约2分钟
我们的记者李冰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市中心支行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附随支付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违反了相关反洗钱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市中心支行处以128万元罚款,责令公司对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并对责任人员处以12万元罚款。
据资料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市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信息的;(六)拒绝或者阻碍反洗钱检查和调查的;(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等
据中国支付网向《证券日报》记者提供的不完全统计数据,2019年第一季度,中央银行向支付机构罚款39笔,罚款总额超过3575万元。去年一季度,第三方支付领域只有15个,罚没总额约341万元。从门票数量来看,今年第一季度的门票数量比去年增加了一倍多。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黄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今年下半年的监管重点将放在反洗钱、反电信欺诈和具体业务操作的合规性上。与此同时,监管中的罚款趋势也表明,反洗钱监管将成为一种更为正常的监管措施。
(编辑白宝玉计划李冰)
标题:随行付因违反反洗钱法被罚128万元
地址:http://www.huangxiaobo.org/hqxw/123868.html
免责声明:环球商业信息网为互联网金融垂直领域下的创投、基金、众筹等项目提供信息资讯服务,本站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环球商业信息网的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