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 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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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侯
6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公开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修改意见。
中国证监会系统评估了现行监管规则的实施效果,并计划进一步提高《重组办法》的“适应性”和“容忍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取消重组上市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实现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
二是进一步将“累计首次原则”的计算周期缩短至36个月,引导收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控制公司后加快注入优质资产。
三是推动创业板公司持续转型升级,支持符合国家创业板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重组上市。
四是恢复重组与上市的配套融资,支持上市公司投放资产改善现金流,发挥协同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聚集。此外,本次修订将明确科技板公司并购监管规则的衔接安排,简化指定媒体的披露要求。
在规则应用方面,上市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前,应当按照修订后的《重组办法》变更相关事项,如对原交易方案构成重大调整,应当按照《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重新履行决策、披露和应用程序。
中国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遵循“放松监管、强化监管、促进创新、改善服务”的主线,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管。依托“三点一线”监管体系,提高M&A全链监管效率,继续严格监管M&A“三高”。坚决打击恶意炒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忽悠”重组、盲目跨境重组等市场混乱,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督促各交易主体回归岗位,支持上市公司通过M&A提升内生动力,有效应对外部风险和挑战。
(编辑白宝玉)
标题:证监会:拟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 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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