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文部署2019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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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苏时珍
今年的盛夏即将到来,煤、电、油、气运输需求将大幅增加,部分地区在高峰时段仍有保障压力。为统筹安排2019年夏季用能高峰,确保煤、电、油、气运输供需稳定有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用能高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数据显示,自今年初以来,全国能源需求增长总体稳定。1-5月,全国电力和天然气消费量分别增长4.9%和11.4%。
根据通知,随着全国气温的上升和空调冷负荷在夏季高峰期间的不断释放,部分地区在高峰时段将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在大范围持续极端高温天气的情况下,这种局面将更加严峻。各地要加强对本地煤、电、油、气运输供需的跟踪监测,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和气温、涌水量的变化,加强生产运输需求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预测煤、电、油、气运输供应受外部因素影响的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稳定供应,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做出妥善应对安排。
注重协调与合作,尽力保证要素的供给。通知指出,要加快释放优质煤炭产能,切实提高供电保障能力,促进清洁能源全面发展,提高石油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加强运输保障,确保安全生产。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出,各产煤区要组织和引导煤炭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生产,保证稳定供应;山西、陕西、蒙古等重点产煤区要率先落实增产增供责任,加快释放优质产能,增加有效资源供给;大型煤炭企业应积极挖掘潜力,发挥示范作用。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要积极协调组织有条件的煤矿抓紧实施产能置换计划,加快优质煤矿建设进度和手续办理,有序实施技术改造和减量化重组,尽快实现煤矿建设。鼓励生产条件好、安全保障好、机械化水平高的煤矿,通过产能置换重新核定产能,不断增加有效供给。
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出,要加强储煤设施建设,保持煤炭库存在合理水平。要积极整合资源,完善储煤设施,实行最小和最大库存制度,确保夏季用煤高峰发电的基本需求。引导和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产煤区、消费区、铁路运输枢纽和主要中转港建立煤炭产品储备,按照合理的辐射半径培育和建设一批煤炭储备基地。发电企业要认真履行保障供应的主体责任,落实所需资源和产能,提前做好煤炭储备,将煤炭库存提高到合理水平,避免煤炭短缺和停机。
(编辑上官门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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