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亿银行资金因涉诉被冻结 深大通收深交所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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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联(广东记者徐学成)获悉,深圳大通(000038.sz)因重大诉讼已冻结3亿多元(人民币,下同)银行资金,因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关注函,要求该公司解释这一情况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深圳市大同公司8月6日晚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显示,山东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于2019年7月25日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公司,该法院予以受理。
本案中,原告请求判令被告苏州大同庆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返还原告投资本金3亿元,并按照预计投资收益率8.5%(暂定至2019年7月19日,收入为2,026,027.40元)支付2019年6月21日至实际还款日的收入,并要求将深圳大同改为苏州大同
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原告还向法院申请冻结深圳大同银行账户,累计冻结深圳大同银行资金3.29亿元。
深圳大同在2017年6月29日发布的公告说明了这种情况。当时,作为次等有限合伙人的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计划用自有资金投资9900万元,与原告苏州大同致远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投资基金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认缴出资总额4亿元人民币。根据同期签订的补差协议,深圳大同有义务补足投资期内优先合伙人的预期投资收益与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弥补差异是真正意义上的保证。深圳大通为山东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65亿元。
当时,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为深圳大同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3.57%的股份,苏州大同致远投资有限公司为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100%的控股子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大同披露的公告,2017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7年7月7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金港大同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提供余额补充和信用增级的议案》。
在前述重大诉讼公告中,深圳大同并未解释为何被起诉,但冻结银行资金3亿多元仍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关注函,要求深圳大通详细说明冻结公司银行资金和账户的具体情况、详细原因、进展和具体影响,以及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受到严重影响,预计三个月内不会恢复。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公司详细说明上述差额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公司提供差额补充义务的理由和合理性,是否符合业务逻辑,是否不利于维护贵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
对此,蔡联记者也多次致电深圳大同,但该公司电话一直没有接听,直到新闻发布。深圳大同在公告中表示,上述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由于该诉讼尚未开庭审理,也没有法院的最终判决,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当前利润或未来利润的负面影响。
标题:逾3亿银行资金因涉诉被冻结 深大通收深交所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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