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转移转化利用财政资金等形成的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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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记者从科技部获悉,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R&D新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率,科技部制定了《关于促进R&D新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新R&D机构应采用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和薪酬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自主公开为社会招聘人才,相对市场化薪酬合理确定员工工资水平,建立与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机制。以项目合作方式在新R&D机构进行技术研发和兼职服务的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新R&D机构应建立分类评估体系。以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R&D服务为重点,设置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突出创新的质量和贡献,注重用户评价的作用。鼓励新R&D机构实施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开重大事项和年度报告。
《意见》还指出,应鼓励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R&D机构的建设和运行。鼓励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和引导基金,支持新的研究开发机构利用财政资金转移转化形成的科技成果。
(编辑乔传川)
标题:科技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转移转化利用财政资金等形成的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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