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 科创板首发上市企业补助总额为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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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李勇
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提出要抓住资本市场设立科技板块和试点注册制度的改革机遇,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
《意见》从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优化企业上市服务环境、完善上市工作保障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十六项具体措施,要求辽宁省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促进企业上市的相关政策。
在加大对上市的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提出要降低企业股改的上市成本,给予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补贴,争取国家政府专项资金。在项目用地上,应给予支持。对于企业上市,我们应该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具体而言,在上市补贴问题上,辽宁省财政厅将对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企业按规定缴纳的相关中介费提供不同环节的补贴。其中,科技板块首批上市企业补贴总额为1500万元;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在中国首次上市的补贴总额为1000万元。对于海外外汇市场的首次上市,将提供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新三板上市企业将获得一次性补贴150万元。如果上市后实现股权融资,将按融资金额的1%给予高达500万元的补贴。
此外,辽宁还对在中国境内借壳上市、在辽宁注册或在其他省份注册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通过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公司债券、双创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债券融资的,按融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贴。
根据《意见》,符合条件的城市可以因地制宜建立配套的奖励基金。对此,一些市场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不考虑市、区政府给予的补贴,辽宁推出的补贴在全国范围内也极具竞争力。甚至比不上一些发达地区。”
在优化上市服务环境方面,《意见》提出完善“绿色通道”机制。依法妥善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为上市储备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于企业股权分置改革和上市过程中遗留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助企业完善相关程序。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特殊问题,应当按照尊重历史、解决问题、有利于企业发展、充分保护投资者和其他相关主体利益的原则妥善处理。
《意见》还提到,要发挥培育区域股票市场的作用,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支持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在辽宁开展业务。要加强企业上市的宣传和培训,激发企业上市的积极性。
在完善上市工作保障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发展储备企业的层级培育。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报一批”的工作思路,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分类排序、分层培育,有计划、分阶段推进上市企业,积极构建梯次推进模式。此外,建议建立省级储备企业库,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盈利水平好的上市储备企业纳入省级储备企业库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还单独列出一条,特别强调加强企业科技板块的上市融资。要求相关部门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上市标准,做好科技板块后备企业的培育和筛选工作,提供上市前后的服务保障,支持省内科技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此外,《意见》还对支持“飞地经济”园区企业上市发展、完善企业上市工作机制、强化企业上市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以来,辽宁的两大公司——华美化工和雅士林光电分别在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截至目前,辽宁已有76家国内上市企业。在科技板块方面,金州沈工半导体和沈阳新源微电子的应用材料已经被交易所接受,目前正在积极推广。
(编辑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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