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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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鲍兴安
为解决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衔接,9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3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及时解决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自2007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以来,财政部先后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号》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2号》,有利于企业会计准则的持续、稳定、有效实施。
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参与商品交易,国际商品价格波动频繁,商品经纪商持有的商品库存计量问题日益突出。《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商品经纪人从现货市场交易中获得的以交易为目的的大宗商品以及因价格波动产生的利润,应当以公允价值减去销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编辑乔传川)
标题: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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