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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约谈8家网约车顺风车平台:顺风车必须不以盈利为目的

来源:环球商业信息网作者:贺子圆更新时间:2020-09-11 01:20:3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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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yun.com 11月12日(小芸),11月11日,交通运输部、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推出了新的交通运输模式。我们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共同讨论了滴滴出行、首汽汽车、神州UCAR、曹操出行、美团出行、高德、条出行、哈尔滨出行等8种在线乘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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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交通运输司副司长蔡团结表示,这是一次提醒式访谈,旨在听取平台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新型交通运输方式的规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醒和监督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稳定维护工作,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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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采访,各大网络车骑平台已根据2018年联合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并实施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需继续推进,网络车骑平台公司应进一步加快网络车骑合规步伐。要科学界定聚合平台各方责任,坚决落实维护企业稳定的主体责任,切实维护行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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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特别提到,乘坐是一种体现城市交通领域共享经济的出行方式,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空空气污染,但乘坐应该真正“顺风”,参与乘坐的平台公司应严格遵守乘坐管理。相关规定:

首先,相关平台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底线,做好在线车辆技术性能和驾驶员背景的审核和动态监控工作,从源头上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和安全。

二是建立健全旅客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特别是涉及安全的突发事件。平台公司应承担安全事故赔偿责任。

第三,为了满足搭便车的性质,有必要在满足驾驶员自身出行需求的前提下提前发布出行信息,出行路线相同的合适乘客选择共享车辆。搭便车行为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而只能与乘客分担部分旅行费用或免费互相帮助。

第四,严禁以搭便车的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每天每辆车的乘车次数必须有一定的限制,这符合所在城市的交通常识。

此外,访谈还对各平台公司在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范、网上汽车定价行为和市场竞争行为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八家受访企业表示,将严格按照本次访谈提出的要求完善企业制度,针对问题进行改革,依法办事。

标题:六部门约谈8家网约车顺风车平台:顺风车必须不以盈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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