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出手后商务部再谈“直播带货”: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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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yun.com 11月14日(乔云)11月14日下午,商务部举行例行记者会。商务部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述网络直播推广作为一种新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可以帮助消费者改善消费体验,并以有保证的质量和服务打开许多产品的销售。同时,任何商业模式的运作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电子商务的规范化发展,切实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随着网络红色经济和体验经济的兴起,消费者选择通过电子商务锚购买产品,这已经成为消费的主流趋势。然而,网络红色经济的繁荣数据背后隐藏着许多问题,产品质量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刷量等问题时有发生。
不久前,李佳琪,一个受欢迎的电子商务主持人,刚刚“广播不粘锅‘推翻’”,再次被质疑虚假宣传。李佳琪在今年9月的现场直播中推荐了一种他自称为阳澄湖大闸蟹的产品,但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这种产品实际上是阳澄湖第一蟹。
今年7月,浙江省嘉兴市警方报告了一起网红涉嫌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药物的案件。在微博上拥有11万粉丝的蔡(音译)销售一种名为slim的减肥药,这种减肥药实际上是一种不含西布曲明的“三不”产品,在严重的情况下会导致神经紊乱甚至死亡。
网红带货是实现网红的一种方式,也可以说是电子商务营销策略的一种创新。然而,伴随着网络红人直播的“侧翻”现象一再出现,暴露出当前电子商务直播节目中的一些模糊之处。
11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双十一期间加强网上电商视听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电总局在《通知》中解释称,网上电商视听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包括信息服务、嵌入式广告、“创意插播”、现场购物、购物短片等。
《通知》要求,在“双11”期间,应加强网上电商电商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的服务内容规范,节目不得含有低俗、低俗、媚俗的情节或镜头,严禁有丑闻劣迹的人发言。网络电商视听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应当文明规范,不得夸大,不得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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