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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港通再免征三年个人所得税 给投资者吃颗“定心丸”

来源:环球商业信息网作者:贺子圆更新时间:2020-09-14 12:30:3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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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鲍兴安

12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自2019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继续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和深港通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所得的转让差价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三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份文件,这是以前政策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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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所执行主任潘和林向《证券日报》表示,继续免除内地个人买卖港股差价有两个原因:一是确保内地市场与沪港通市场的平衡,二是继续通过优惠政策鼓励内地个人投资港股。

潘和林认为,对差价收入征税实际上是对资本利得征税,但中国不征收资本利得税。因此,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和深港通投资香港上市股票所获得的差价收入征税,会抑制投资者的积极性,扭曲市场资金的流动,而免税则可以鼓励投资者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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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2014年11月17日,沪港通正式开通。为支持沪港通试点顺利开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通知,自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获得的差价转让收入,三年内暂免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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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财政部等三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三年内对内地个人买卖港股差额暂免个人所得税是沪港通税收政策的优惠措施之一。主要考虑是沪港通仍处于试点阶段。为了吸引内地个人来港投资,促进沪港通的发展,应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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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5日,深港通成功开通。2016年11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所得转让差价收入,从2016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4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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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到期后,上述优惠政策将再次延续。2017年11月,财政部三部门再次发出通知,从2017年11月17日至2019年12月4日,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获得的差价转让收入将继续暂免个人所得税。

“沪港通是开放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项举措。对大多数投资经验不足的投资者来说,这并不是很有吸引力,而且免除个人所得税可以保证市场的配置能力。”潘和林说:

专家认为,税收政策将对支持沪港通和深港通的顺利运行,促进mainland China和香港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根据香港联交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10月31日,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包括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在过去五年累计成交额为8.75万亿港元,累计内地资金净流入港股9,870亿港元。通过港股通投资港股的内地投资者持股总额从2014年底的131亿港元增至9,995亿港元。潘和林表示,这离不开税收政策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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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通和深港通的开通,给资本市场带来了竞争和更大的活力。开放意味着更多的资金进入并重振整个股市。”潘和林认为,深港通在提高a股信息含量和市场信息质量、加快人民币国际化、促进相关市场体系完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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