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累计获批646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 临床研究使用范围扩大到河北省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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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张晓宇
12月7日,夷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603.sz)发布公告。2019年12月5日,公司收到《关于同意石家庄市夷陵制药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的批复》(瑶姬姚健华函[2019]567号)(以下简称《批复》)。
经批准,夷陵药业申请增加石菖蒲等237种中草药配方颗粒,夷陵药业在河北省医疗机构进行了646种中草药配方颗粒的临床研究和使用,试验期为一年。在试行期间,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中药配方颗粒的有关规定。国家对中药配方颗粒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据报道,2018年12月26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在河北省一级以上(含一级)医院对夷陵药业的409种中药配方颗粒进行临床研究,并获得新的批准。在237个品种中,夷陵药业共批准了646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临床研究范围也从原来的“河北省二级甲等(含甲等)医院”扩大
关于本次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新品种和扩大临床研究范围,夷陵药业表示,这将有助于公司拓展中药产业链布局,改善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品牌效应和市场份额,帮助公司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业绩。
“同时,公司将尽快办理生产、品种备案等相关药品管理手续,利用多年积累的中药品牌优势,整合行业资源,积极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的临床研究和营销。”夷陵药业指出。
在公告中,译林药业表示,公司对中药配方颗粒相关事宜的审批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但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产生积极影响,但影响的时间尚不确定。
(编辑孙倩)
标题:以岭药业累计获批646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 临床研究使用范围扩大到河北省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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