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互助:自行修改《健康要求》互助者求助时却被拒 “水滴”到底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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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
总理在2018年两会上提到:“中国仍有3000多万贫困人口。许多穷人因重病而贫困,甚至因重病而重新陷入贫困。”在这方面,总理提议,在巩固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应利用各种制度,如大病保险,防止一个人患重病和整个家庭崩溃。
这确实是许多家庭在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时可能遇到的一个难题。目前,在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不能覆盖所有医疗费用的情况下,保险是一种可行的商业方式,但相对较高的保费也阻碍了许多不富裕的家庭。正因为如此,通常在事情发生时帮助别人、帮助我的互联网互助平台,已经成为另一种“屏障”,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然而,随着互联网互助平台的不断追踪和报道,《it时报》记者发现,这些以公益形式运作的平台很难摆脱“身份”的困惑。水滴互助是中国最大的网络互助平台之一。当互助的数量迅速增加到数千万时,诸如中途修改规则和审查接受者的资格等问题也受到参与者的质疑。
帮助他人超过一年,但他们被拒绝癌症
网络互助平台注重“送玫瑰给他人,送手一份余香”。马艳波已经帮助癌症患者分享互助基金一年多了,却被别人送的玫瑰花刺痛了。
2016年,在同事的推荐下,云南玉溪马艳波加入了“中青年抗癌计划”。该计划要求18-50岁的人加入该计划,前提是他们符合健康要求——他们没有健康要求中列出的任何医疗条件,例如在过去三年中因疾病住院,以及他们正在或已经患有肿瘤、心血管和脑血管疾病等。,并有权帮助生病的人分享互助和在他们生病后享受互助。
马艳波加入了“中青年抗癌计划”,该计划要求参与者首次充值9元,并保证账户余额始终在1元以上。参与者需要经历180天的等待期。在观察期内,不允许他们申请互助,但他们必须履行分享义务。在等候期过后,如果一名成员不幸患上癌症,该计划下的其他互助成员会主动为他提供互助。
截至2017年12月,马艳波已在水滴互助平台上分享癌症患者互助基金一年多,共帮助他人11次,共支付45元。但她从未想过有一天癌症会降临到她身上。
2017年12月,马艳波去医院体检,发现她确实患有宫颈腺癌,同时还发现她有乙肝病毒。12月17日,马艳波夫妇向水地互助社申请互助,希望互助平台能为他们的宫颈腺癌提供帮助。同一天,水地互助发来电子邮件,要求这对夫妇提交申请互助的材料。
2018年1月8日,马艳波夫妇上交材料并得到反馈。由于他们患有病毒性肝炎,不符合互助平台的健康要求,他们无法从该平台获得帮助。
负责理赔的杨远告诉记者,拒绝协助不是因为这次检测到乙肝病毒,而是在马艳波提交的材料中,2010年,即马艳波加入水滴互助社前8年的既往病史中包含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诊断。《水滴互助健康要求》规定,感染肝炎病毒的会员不能加入该平台。因此,平台无法帮助马女士申请互助。
但是,马艳波的丈夫曲波认为,马艳波2011年分娩时的体检资料显示,她早年携带的乙肝病毒已经不存在,她2016年加入时的互助条款中并没有提到乙肝,只是说她可以不患重病加入。
“再说,她在申请互助之前就患有宫颈腺癌。这种疾病与乙肝病毒携带无关。”曲波颇为悲哀地说:“互助是什么意思,就是互相帮助。我们帮助了别人,但当我们需要帮助时,结果却是这样。”
为什么健康要求一直在变化?
马艳波不是唯一受乙肝病毒携带和修订健康要求影响的成员。
来自江苏连云港的佘先生于2016年11月加入了水滴互助社,但加入一段时间后,他发现水滴互助社的互助规则发生了变化。《健康要求》中的乙肝标准有特别标注,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他被排除在互助范围之外。无奈之下,她只能退出这个平台。
仔细审查《水滴互助健康要求》中关于乙型肝炎的限制性条款后发现,要求参与者不得“目前或曾经患有肝炎(包括肝炎病毒感染,但治愈6个月以上的甲型肝炎除外)。”
齐先生的不满在于水滴的相互帮助在没有通知他的情况下改变了规则。“起初,我并没有说乙型肝炎不能加入,而只是有限的肝硬化。但是,平台修改了要求,把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小三阳放了进去。这些都被加到了无济于事的名单中,游戏规则的改变也太随意了。"
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解放军302医院第六传染科副主任医师李微微曾经说过,乙肝病毒携带者不等于乙肝患者。我国乙肝病毒感染率高达60%-70%,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约占总人口的10%。可以说,在修订健康要求后,数亿乙肝病毒携带者被排除在互助计划之外。
至于《健康要求》的变化,记者向水地互助申请浏览前一版《健康要求》,被平台拒绝。水滴互助组织的公共关系官员张博说,条款的修改是为了完善公约。水滴互助在修订前与会员进行了沟通,并在平台上做了为期一周的宣传。“就成员反馈而言,大多数成员同意这一条款。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我们做了一些改进。”但佘先生和马艳波先生对健康要求变更的咨询一无所知。
3月22日,记者再次打开水滴互助应用,点击“立即加入”,然后直接跳到对申请人健康要求的描述。以前,这个要求是在页面的底部,文件名不被拉下就看不到,充电器也看不到。现在,水滴互助组织最终强制要求对每个帮手开放。
服务费和捐款一样吗?
“水滴互助”应用程序的主页上有一个醒目的口号:“互助社区不是保险,互助社区是成员之间的互助组织,成员不能指望硬性补偿。”在对这句话的详细解释中,会员所充值的钱被定义为一个单一的礼物,也就是说,会员所充值的钱不是保险费,会员不应该硬性要求支付。这也是中国保监会要求网络互助业务整改的指定行动。
但她质疑的是另一笔费用。2016年,他花了60元升级水滴互助终身防癌保护计划,其中30元为救助基金,30元为平台服务费,后者用于平台运营(包括平时与申请互助的会员沟通产生的沟通费),并将提供快速咨询服务,可随时咨询专家,有三次救助机会。由于健康要求的变化,佘先生退出平台后,30元的服务费没有以同样的方式退还。
“如果给予30元的救助资金,30元的服务费可以将30万元的担保增加到150万元,那么这是服务升级的承诺吗?”俞先生对这笔费用的定位感到困惑。
3月22日,记者再次打开“点滴互助”,这个升级计划在公共项目中再也看不到了。然而,在“点滴互助”微信的公共账户中,该计划的费用仍可支付,但价格已涨到69元(年会员费30元)。
专家解释
平台单方修改规则无效
未经成员同意,健康要求可以修改吗?
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俊峰表示,互助平台与其成员之间达成的协议适用于合同法。对于不同意的平台出资者,健康要求的变更无效,应在成员加入时根据合同内容执行。如遇疾病,平台还应根据原合同支付互助费。也就是说,变更后的内容对以前签订过合同的客户没有法律效力。
然而,尽管可以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但从实际角度来看,依靠个人客户来捍卫自己的权利是不可行的。根据李俊峰的分析,上法庭所需的时间和精力远远超过30元。即使少数客户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们赢了官司也只是为了30元钱,所以平台不担心法律纠纷。
网络互助平台从出现的第一天起就备受争议,中国保监会多次对该平台发出警告,强调其不是保险。然而,李俊峰认为,即使该平台明确声明“非保险”,它也试图使用引人注目的提示作为一种难以回避的措施,以避免未来出现争议时的法律责任。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其行为不适用保险法。李俊峰认为,这种涉及潜在大多数不确定性人的事情应该纳入行政法的监督层面。它们不再是特定少数群体的权利和利益,而是涉及许多社会公共利益。除了合同法,行政法也应该参与管理。
对此,李俊峰教授希望中国保监会对此类行为进行调查研究,如有必要,尽快将其纳入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范围,避免今后发生恶性事件。
从it时代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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