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拟规定:窃取个人信息,未犯罪也要罚,最高100万
本篇文章126字,读完约1分钟
窃取、非法出售或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使不构成犯罪且无非法收入,也将被处以最高100万元的罚款。公安部起草的《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监督检查条例》4日开始征求社会意见:在重大网络安全任务期间,公安机关可以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北京日报)
标题:公安部拟规定:窃取个人信息,未犯罪也要罚,最高100万
地址:http://www.huangxiaobo.org/hqxw/148087.html
免责声明:环球商业信息网为互联网金融垂直领域下的创投、基金、众筹等项目提供信息资讯服务,本站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环球商业信息网的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