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诉遨游不正当竞争索赔200万 因浏览器屏蔽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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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北京海淀法院发布了一份案例报告,称优酷公司起诉北京漫游公司和互联网漫游公司(漫游浏览器的运营商)向法院索赔200万元人民币,因为它认为屏蔽优酷视频广告损害了自己的利益,降低了自己的竞争力。几天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优酷公司称其是优酷网站的合法运营商,依法享有该网站的运营收益权。“旅游浏览器”软件由北京旅游公司和拥有大量用户的互联网旅游公司共同开发和运营。经公证,确认“旅游浏览器”具备广告过滤功能,在优酷网站播放电影时,可以有效拦截开通广告并暂停广告。北京旅游公司和互联网旅游公司的这一行为使优酷无法从网站电影的开篇广告和暂停广告中获得直接收入,导致优酷遭受利益损失,降低了其市场竞争力。
优酷认为,北京旅游公司和互联网旅游公司通过“旅游浏览器”过滤广告的功能,改善了用户体验,提升了自身的商业价值。北京旅游公司和互联网旅游公司阻碍和破坏了优酷公司的正常服务,极大地损害了优酷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优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责令北京旅游公司和互联网旅游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其经济损失和200万元的合理费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标题:优酷诉遨游不正当竞争索赔200万 因浏览器屏蔽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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